更新时间:2023-02-20 16:05:29作者:佚名
山西师范学院文件
闽师研﹝2007﹞63号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学院统招研究生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的若干规定》的通告
各单位:
现将《福建师范学院统招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若干规定》印发给大家,请依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湖南师范学院统招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细则暂行施行方法》及《福建师范学院追授脱产研究生硕士、硕士学位工作条例》(闽师研〔2007〕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状况,特起草本规定。
第二条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脱产研究生(下称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品质和进度的重要前提。我校所有硕士生、硕士生均应当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第三条开题报告主要检测研究生利用所学专业知识举办科学研究的能力,视察研究生选题的前沿性、可行性、创新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工作方案的合理智,参考文献引用是否合理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字抒发是否清楚。
第四条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应当按照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结合导师、教研室(或研究室)所承当的国家、部委、省等有关部委下达的研究项目或课题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选题,广泛查阅文献,深入考察,搜集资料,拟定学术研究方案,在此基础上编写开题报告。
第五条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应当递交《福建师范学院统招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格式见附件1,下称《开题报告》),内容包括:
(一)国外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状况及趋势;
(二)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
(三)本选题的详细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瓶颈和拟采取的研究方式、研究方式、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剖析、论文工作量、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和写作计划;
(四)本选题的创新之处和可预期的造就性成果;
(五)与本选题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六)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应有一定数目的外文资料,外文资料中应有1-2篇较差的述评)。
博士生开题报告的述评内容不得超过3000字,硕士生不得超过5000字。
第六条硕士生开题报告通常应在第二学期期终或第三学期初三个月内进行,本科生开题报告通常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进行。
第七条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各学位点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行。指导小组约请本学科、专业的有关学者组成开题报告考核小组,考核小组通常由5-7名具备副主任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班主任组成,根据《福建师范学院统招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评表》(格式见附件2,下称《考核表》)的要求进行评议、打分,并写出评语(意见)。
第八条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得分应当达到60分以上,才会进行学位论文的编撰工作。不满60分者,应再次进行开题报告。
第九条开题报告结束后,考核小组应将《开题报告》和《考核表》进行汇总,一并交本大学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存留、备查,研究生院将不定期抽验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汇总材料。其中,《开题报告》应于学位论文开题结束后一个月内(硕士生于第三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本科生于第四学期开学初曾经)统一送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师范学院统招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doc
2.山东师范学院统招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评表
2.doc
(以上附件请点击“培养管理”栏下载)
主题词:研究生教育论文开题印发通告
抄送:校领导。
各教授点、硕士点学科带头人。
湖南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2007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