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0 19:06:41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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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发[2010]1号)等教育部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学校类型:独立学院,全日制高等财经院校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教育部高等教育机构代码:13603。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青天树街58号。邮政编码:。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院设有17个本科专业,2010年招生本科专业共17个。
第六条 我院2010年计划招生2000人留学之路,其中本科生2000人。
第七条 各省(区、市)招生具体名额以教育部批准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三章 入学须知
第八条 专业培训外语要求
英语专业入学外语为英语。
第九条 男女学生比例要求
该学院对各专业的招生男女比例不做限制。
第十条 身体健康条件要求
参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执行,完全色盲考生不能报考金融专业。
第十一条 入学规则
享受政策性加分或减分的考生,可按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录取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但在专业录取时仅按实际考试成绩排序,在实际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和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考生。
被录取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成绩差法录取。成绩差分数以被录取考生总体专业偏好满足率最高者为准。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具体操作流程为:所有被录取考生按实际考试成绩排序(江苏省考生按“先成绩、后成绩”排序),按专业偏好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无法满足第一专业偏好,则分数差减一至第二专业偏好,以此类推。如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偏好,如同意专业调整,学校将根据您的成绩和相关科目成绩将您调整至相应的空缺专业。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申报专业偏好,且您不同意调整,则不予录取。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档案审核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接受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的非第一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