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5 10:06:55作者:佚名
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1.广东省
(一)美术专业“统考+校考”录取综合分数最低为70.513分;
(二)设计类专业“统考+校考”录取综合分数最低为71.827分;
(三)“统考+校考”书法专业录取综合分数最低为71.307分;
(四)提前统考理论专业录取文化分数最低为488分;
(五)“艺术学科统考”录取艺术综合成绩最低为546分(排名1139)
(六)“总类(历史)”:
专业组220(最低排名29769):建筑学530分,景观学542分;
专业组222(最低排名61850):艺术教育485分;
专业组224(最低排名90563):艺术教育453分;
(七)《普通课(物理)》:
专业组200(最低排名67624):工业设计565分、建筑552分、风景园林552分
2、广东省以外地区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综合分数最低为64.153分(根据“同省招生总人数不得超过15人”的招生原则,湖南省录取综合分数最低为73.153分,河南省录取综合分数最低为71.647分);
(2)设计类专业录取综合分数最低为73.067(根据“同省招生总人数不得超过35人”的录取原则2023年衡水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湖南省录取综合分数最低为74.193);
(三)书法专业录取综合分数最低为71.573分;
(四)美术(艺术史)、艺术管理专业录取文化分数最低为524分;
(五)江苏省普通本科批次:
首选历史:建筑学525分,景观设计522分;
首选物理:工业设计541分、建筑学526分、风景园林523分;
(6)浙江省普通本科批次
工业设计609分,建筑604分,风景园林604分;
(7)湖南省普通本科批次
第一志愿历史:建筑学541分、风景园林学544分、艺术教育496分;
第一选择物理:工业设计567分、建筑559分、风景园林555分;
(8)湖北省普通本科批次
首选历史:建筑学552分,景观设计552分;
第一选择物理:工业设计563分、建筑555分、风景园林546分;
(9)江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专业
文史:艺术教育522分;
3、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
预科、艺术、单科(含外语选修)本科生,文化最低控制分数为186分,美术设计统考最低控制分数为180分,综合分数最低录取分数线为76.82。
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专业及格分数线
1、艺术类:广东省内考生225分,广东省外考生235分;
2、设计类:广东省内考生225分,广东省外考生225分;
3、书法:广东省内考生230分,广东省外考生236分;
选择科目
对于采用“3+1+2”高考综合改革模式的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理论”、美术(艺术教育) ),而艺术教育专业要求是“首选科目只有历史,没有重选科目的要求”。
录取原则及方法:
1、广东省:
我校工业设计、建筑、风景园林、艺术教育专业招收普通考生。 艺术专业分为“理论”、“美术”、“设计”、“书法”和“省统考”五种类型。
我校各专业均按广东省高考招生批次录取。 其中,同批次专业按照“理论”、“艺术”、最后“设计”的顺序录取,即先进行前一类的录取,再进行设计类的录取。将进行下一个类型。 已获得“造型”或“设计”证书的考生也可报考“理论”专业,并按上述顺序录取。
(一)“理论”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艺术考试并取得证书,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 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将优先考虑选择第一专业的候选人。 如果文化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二)“艺术”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确定。 校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录取最优秀的学生。 综合成绩达到录取要求后,各专业优先录取希望入读第一专业的考生。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根据综合成绩优先,按照专业选择顺序的原则确定专业。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三)“设计”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确定。 校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录取最优秀的学生。 综合成绩达到录取要求后,各专业优先录取希望入读第一专业的考生。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根据综合成绩优先,按照专业选择顺序的原则确定专业。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四)“书法”书法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确定。 校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将优先考虑选择第一专业的候选人。 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录取最优秀的学生。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五)“省统考类”美术(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统一艺术考试,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 根据申请人专业申请总成绩(即美术类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书法统考或书艺统考。 专业成绩须达到广东省统考合格分数线,文化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本科文科分数线。 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果文化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七)工业设计、建筑、风景园林专业:考生无需参加专业考试2023年衡水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文化成绩需达到广东省本科分数线。 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文化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确定录取专业时,以文化成果优先,遵循专业优先顺序的原则。
2、广东省以外:
我校工业设计、建筑、风景园林专业面向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等省招生。 艺术教育专业面向湖南、江西两省招生。 艺术专业分为“理论”、“美术”、“设计”和“书法”四种类型。
我校各专业按省高考录取批次录取。 其中,同招生专业按照“书法”、“理论”、“艺术”、最后“设计”的顺序录取,即先进行前一类录取,然后就完成录取了。 下一个类型的入场。 获得校考证书的考生也可报考“理论”专业,也按上述顺序录取。
(一)“书法”书法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将优先考虑选择第一专业的候选人。 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录取最优秀的学生。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二)“理论”专业:考生需参加学生所在省份统一的艺术考试并取得证书(不组织艺术统一考试的省份除外)。 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将优先考虑选择第一专业的候选人。 如果学业成绩相同,文科生优先。 同一省内,理论专业录取学生总数不得超过5人。
(三)“造型”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录取最优秀的学生。 综合成绩达到录取要求后,第一志愿优先进入各专业录取。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根据综合成绩优先,按照专业选择顺序的原则确定专业。 同省录取学生总数不得超过15人。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四)“设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录取最优秀的学生。 综合成绩达到录取要求后,第一志愿优先进入各专业录取。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根据综合成绩优先,按照专业选择顺序的原则确定专业。 同省录取学生总数不得超过35人。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五)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无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通用分数线。 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各省文化成绩排名录取。 确定录取专业时,以文化成果优先,遵循专业优先顺序的原则。 具体招生批次以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六)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的艺术考试。 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统考及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成绩线。 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如果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各省文化成绩排名录取。 具体招生批次以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七)考生所报专业未录取时,按照各专业录取原则,转入未满专业且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如果候选人不遵守重大调整,候选人将被取消。
(八)部分省份(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分数存在原始分数、标准分数等多种评分体系。 我们学校根据原始分数计算、排名和录取学生。
(九)我校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省(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省。 落实(市)公布的规划和有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