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5 20:07:44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会同海南省人民政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琼台师范学院,院系代码:13811。学校有府城校区、桂林阳校区两个校区。 阜城校区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阜城中山路8号2023年琼台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邮政编码; 桂林阳校区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阳高等教育校区,邮政编码。
第三条 琼台师范大学前身为创建于1705年的琼台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由海南省人民政府主办,具有本科、专科招生资格。 。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琼台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和协调各类招生工作。 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校长组成。 它还邀请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参加。 招生委员会主任为校长。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各类招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专业招生计划及费用
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布。 各专业详细招生计划请参见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2023年招生计划信息。
第八条 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市)优质生源,解决同等考生录取问题分数。 使用预留方案时,坚持质量第一、公开透明的交付原则。
第九条 学费标准:理工科、体育、外语、金融、管理、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等专业本科生、专科生学费为4620元/年,专科生为5720元/年。高职院校; 文史类本科及专科专业学费为4180元/年。 学年及高等职业教育学费495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本科生、专科生收费标准88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每名学生每年850元至1470元不等。
上述费用按照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如有变更,以海南省最新批准文件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贯彻国家教育部和省级招生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招生。
第十一条 考生根据报考院校的志愿,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录取。 偏好分数不会有等级差异。 即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我校作为第一志愿。 如果第一志愿申请的学生人数不能满足,则按照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对于实行并行选拔的省份,同一轮“并行选拔”的考生将被视为具有相同的择校顺序,即均为“单选”或“非单选”。
第十二条 考生的外语语言不限,但英语为入学后的第一外语。 入学后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专业的,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艺术、体育专业的学生无法适应普通专业。
第十三条:高级考生专业安排:
(一)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考虑高年级成绩高的考生,满足其专业偏好。 当第一专业无法满足时,按第二专业录取,以此类推。 当所有考生的专业愿望无法得到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将被录取到其他未完全规划的专业。 不服从重大调整的候选人将被取消资格;
(二)考生录取分数相同的,对于提供排名的省份,按照省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排名进行排名。 如未提供录取水平,将考虑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以考虑录取及专业安排;
(三)认可各省招生办的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 对于符合加分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具体标准采取加分录取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方式。
第十四条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的考试方式和口试成绩按照各省级具体规定执行。 学校招生时参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
我校承认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统(联)考成绩。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统(联)考,取得统(联)考资格,专业统(联)考成绩和总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 基本上,实施以下准入规则:
(一)实行平行志愿申请模式的省份,执行本省艺术类申请规则,按照申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未规定申请细则的省份,执行我校常规梯度自愿申请模式招生细则。 提交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常规梯度志愿招生省份,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年级考生。 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专业招生:
备案细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执行。 考生备案按照以下录取方式进行:
体育专业承认各省(区、市)的专业考试成绩。 当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总分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最高的顺序排列。 分数最低的候选人将被选择性录取。 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当专业成绩与文化总分相同时,将考虑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2023年琼台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以考虑录取和专业安置。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条件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专业按“专业招生计划1:1范围”的规则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按“选专业”的规则录取。
第十九条 实行高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改革试点省(区、市)招生,按照该省(区、市)招生考试机关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科目选择要求可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海南省设有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校设有校级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 所有在校学生享受学生副食价格补贴。 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发给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教育之中。 学校定名为琼台师范大学。 ;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琼台师范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参加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区、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和社会发布的高考录取信息渠道或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核其入学资格。 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 复试不合格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