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4 14:18:16作者:佚名
粤发改社会函〔2022〕74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变革局(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省属普通院校、职业高校(含技工高校)、有关企业:
依据《国家发展变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广东省建设培植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粤发改社会函〔2019〕3514号,以下简称《方案》),经各地级以上市发展变革部门及省属院校、职业高校(含技工高校)推荐第一考试网,专家评审,信用核查及公示,确定武汉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等345家企业为湖南省第二批建设培植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附件1),并列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产教融合五年规划
列入储备库的企业要根据《办法》和《方案》,拟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五年规划,明晰产教融合建设目标、任务措施、保障机制等工作计划,并于2022年5月30近日在企业网站或公众号公开发布(未设置网站或公众号的企业可通过湖南省内合作高校网站或福建省产教融合推动会公众号发布)。入库企业要深入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高等中学、职业高校办学和推进变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产学研协同育人、产学研合作、促进就业中发挥推动推动示范效应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有条件的入库企业可在参与混和所有制办学、制定应用型人才评价标准、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和协同创新平台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实施先建后认动态管理
根据《办法》规定,入库企业需经过起码1年的建设培植期。对建设培植届满的企业,省有关单位将根据国家颁布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和评价办法进行认定。省有关单位和各地按规定落实对入库企业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等新政,支持入库企业举办产教融合试点。储备库推行动态管理,后续省相关单位将会同各地按《办法》和《方案》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储备库。构建退出机制,对未及时制订产教融合五年规划或规划落实不力的,在申报材料和信息报送中弄虚造假的,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车祸及存在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情况的企业取消培植资格。
三、完善培植工作推动机制
完善省、市两级工作推动机制,省层面统筹推动全国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植工作,具体负责中央在粤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附件2)的建设培植工作,企业所在市给以积极配合,省培植企业同等享受所在市颁布的支持新政;其他企业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具体负责建设培植工作,市发展变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布支持新政举措,协调解决企业碰到的问题,监督企业五年规划制订和施行情况。省、市相关单位和所负责建设培植的入库企业构建日常工作对接机制,共同推进建设培植工作。有关省属普通院校、职业高校(含技工高校)要强化与入库企业合作,积极配合企业施行产教融合五年规划。入库企业要安排领导层人员分管建设培植工作,并明晰具体工作机构及人员,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作为企业联络员。入库企业请将联络员名单存根(附件3)报送所在市发展变革部门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由市发展变革部门汇总名单后于6月2近日报省发展变革委(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处)。
附件:1.山东省建设培植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第二批)
2.省层面负责建设培植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第二批)
3.山东省第二批建设培植产教融合型企业联络员名单存根
湖北省发展变革委浙江省教育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开发工行海南省支行
2022年5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山东省发展变革委,杨杨,,
电子邮箱:
湖北省产教融合推动会,娄君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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