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31 15:07:28作者:佚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转学有关事宜,事项特此通知如下。
1. 可接受转学生申请的学校
根据今年秋季局直学校具体班级学生人数,部分年级有空缺名额的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可接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局属学校空缺名额及年级分布如下:
(1)小学二年级:市博雅中学(南校区)、市第二中学、市小学、市豫园中学小学部、市第二小学、市第三小学、市江滨小学、市光华小学、市向阳小学、市卫民路小学、石文东街道小学、石桥南小学、石一乙烯基小学、石桥北小学、石溪崇文学校、石洞湾学校。
(2)小学三年级:市博雅中学(南校区)、市第二中学小学、市豫园中学小学、市第二小学、市第三小学、市江滨区小学、市方兴小学、市光华小学、市向阳小学、富华小学、文东街道小学、桥南小学、乙烯基小学、双山小学、崇文学校、东湾学校。
(三)小学四年级:市第二中小学、市豫园中学小学部、市第二小学、市第三小学、市江滨小学、市光华小学、市向阳小学、市卫民路小学、市崇文学校、市东湾学校。
(四)小学五年级:市博雅中学(南校区)、市二中、小学、市第三小学、市江滨小学、市光华小学、市桥北小学、以及市崇文学校。
(五)小学六年级:市第二中小学、市富华小学、市卫民路小学。
(六)初二年级:市第二中学、市春晓中学、市博雅中学(南校区)、市启源中学、市行知中学、市新世纪学校、市龙陵学校、市豫园中学。
(七)初三年级:市第二中学、市春晓中学、市博雅中学(南校区)、市启源中学、市行知中学、市关山学校、市新世纪学校、市龙陵学校、市育园中学、市育才学校、市东湾学校。
2. 转让条件
(一)原就读于非局属公办学校且户籍在茂名市(局属公办学校学区)的学生,可申请转学。
(二)原在非局直办学校就读的流动儿童,符合茂名市区流动人口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学。
(三)河东区局直属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受理学生转学申请。如果确实需要申请转学,学生的城市户口地址必须与父母的房产地址一致茂名市第十九中学,并且相应地区的学校和年级必须有空缺。学位。
申请转学的学生不能转入已就读的年级(例如: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就读四年级的学生不能申请2022年秋季转入四年级茂名市第十九中学,只能转入到五年级)。
3. 转让原则
在满足转学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以下原则安排入学:
(一)优先考虑在非局直公办学校(包括乡镇、外地、民办学校等)就读的学生。
(2)根据学校名额情况,申请转学的学生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同一学校同年级报考人数超过名额时,优先考虑家长在茂名市(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拥有房产的学生)(同等条件下网校头条,按购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4. 报名及转学安排
(一)信息登记
1.转学生网上信息登记时间
2022年8月7日至8月13日。
2、转学生信息登记方式
请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了解转学政策、报名流程等信息,使用手机浏览器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茂名市招生报名系统,如实报名、填写信息。提供招生注册系统的相关信息并设置密码(请记住密码)。上传相关文件的图片。确认信息无误后,使用密码登录系统并再次确认后再提交系统。网上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有效,否则报名无效。如果网上报名信息与上传的信息不符,工作人员会将其退回给家长重新填写。
3、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的图片信息
申请材料如下:(一)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页、家庭主页、学生页); (二)学生父母的结婚证明; (三)学生的出生证明; (四)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房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住房证、租赁登记等)。
网上报名时须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上传证件图片及信息。图片必须清晰、完整。
(二)审核信息
此链接的审核不需要家长现场提供信息。市教育局组织人员网上评审。
审核截止日期:2022年8月13日。
(三)信息核实
市公安局、市房地产档案馆将核实受让方户籍及受让方家庭实际居住的房产信息。
(四)成绩公布及入学申请
1、安排划转结果公布时间:8月25日。
2、查询结果方法:(1)网上查询,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安排转学结果; (2)短信方式,市教育局将安排结果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至家长手机上。
5、注意事项
(一)转让申请材料以本公告发布前提供的信息为准。
(二)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户籍、房产、租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凡发现故意伪造、骗取转会资格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转会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家长应自行办理转学手续,不要委托他人办理,以免上当受骗。
(4)请家长到原学校领取新学期教材。
附录:
茂名市教育局
2022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