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1 15:30:03作者:admin2
1.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暂代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要求不变。
2.对通过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3.另外,参加成人教育或远程教育学习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后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大四还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
2、教师资格证认定要求毕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后。
3、教师资格证认定一般在大四毕业最后一个月,即6月底截止提交申请认定资料。
4、如果不能在6月份拿到毕业证,那11月12月同样有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机会。
网报前已经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导出下载PDF格式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认定结束后一份由认定机构留存,一份发放给申请人存放至个人档案中)。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或学生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毕业证明<格式见附件5>,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将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补交到相应的认定机构)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思想鉴定表
申请人体检合格表
考试合格证明
近期小二寸证件照(淡蓝色,白底或者红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