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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49中学生死亡真相,校园安全事例

更新时间:2024-04-15 09:14:18作者:admin3

2004年1月12日成都49中学生死亡真相,一名男子在西安市郝家巷巷口持菜刀狂砍无辜路人,莲湖区二府街小学的一名学生经过此处,被砍伤头部并砍断四根手指。

■2004年2月10日,蓝田县玉山镇患有精神病的程某闯进附近小学持刀行凶,先后将校长及村会计砍伤。此前,程某还先后4次闯进学校滋事并砍伤多名学生。

■2004年5月27日,西安市莲湖区某小学学生强强(化名)与同学在三楼本班教室玩耍时自行爬上教室窗台,不慎跌落,致使其颧骨及右手腕骨折。



■2005年4月19日,蓝田县蓝关镇东街小学一名9岁的小学生,在学校厕所里被一名“疯男”持刀砍死。孩子的家长听说后直奔学校,悲痛欲绝

急!!!学生死在放学的途中学校该不该负责

此类案件关于学校责任的问题,从来就有一定争议,
现存法学界所存在的两种观点,一、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负有监护人义务;二、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监护人义务。
因此如果支持第一种观点,那么这个案件的当事人主体有: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学生同学、学生同学的家长
如果支持第二种观点,当事人主体除了上述之外,还有学校。。但目前较多的学者和实体案件均支持第一种观点,即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负有监护人义务。

就本案而言,学校和学生溺水生亡的这一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

根据我国近年内的一些案例,学校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学生赔偿的占大多数,但多是迫于舆论的压力和学校的生誉。建议不要走诉讼程序,几乎没有胜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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