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20:05:22作者:佚名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抽调对象为:档案已转到我校的标准学制内优秀脱产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应届中专结业生(应达到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水平);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教员工(需经人事处批准)。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开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告书(约请信)、免杂费或荣获费用捐助证明。
(2)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对象为:档案已转到我校的标准学制内脱产非定向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开具的即将约请信及国外外导师共同起草的联合培养计划。
6.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英国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抽调者,还需满足合同要求的其他条件。
7.抽调范围不包括:已荣获美国足额奖学金支助的人员;已荣获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报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未能发布投档结果或未通过曾经学者评审;曾荣获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私自舍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舍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灾情成因申请舍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无法抽调的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捐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8.学院将按照校外选拔结果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出国留学申请时间,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9.被投档人员须出席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院组织的行前轮训,遵循各项管理规定,按计划完成留学任务。留学结束后需向学院递交高品质留学小结,积极履行归国服务义务。
五、项目报考及申请
1.校外报考
申请人在各项目规定时限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学生端)-国际交流-公派出国申请模块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附件,并递交导师、学院初审。填写、审核完毕后,申请人需复印校外申请表及附件材料,提交至各大学(学部、系)负责国家公派留学工作人员处,由各大学(学部、系)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执委会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完成校外报考后出国留学申请时间,根据《2023年综合项目专栏》中各项目的要求打算申请材料,在各项目规定时限内及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六、截止时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学院公派研究生项目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校外报考及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截至时间:3月15近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执委会网上申请时间:3月10日–31日。
(2)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校外报考及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截至时间:5月11近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执委会网上申请时间:5月10日-31日。
2.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校外系统报考截至时间:2月22日之前(第一批);8月28日之前(第二批);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执委会网上申请时间:3月1-10日(第一批);9月1日-10日(第二批)。
3.推动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校外系统报考截至时间:2月22日之前(第一批);8月28日之前(第二批);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执委会网上申请时间:3月1-10日(第一批);9月1日-10日(第二批)。
4.国际组织见习项目
单位或个人联系渠道全年随时申请,每月发布投档结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执委会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由国际组织提供岗位后公布,全年随时公布,起止时间请关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执委会官网。
5.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校外报考及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截至时间:3月17近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执委会网上申请时间:3月20-30日。
6.教授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校外报考及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截至时间:5月11近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执委会网上申请时间:5月10日-31日。
七、校内联系人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贾同学
邮箱:
电话:地点:西康路学校闻天馆621室
请有意向报送中学生加入河海学院2023年公派研究生项目报送群QQ群号:。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