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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网络教育统考整体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23-01-29 09:02:14作者:佚名

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8年考试工作计划》文件要求,从2018年起全国统考工作有三项重大调整,请各学习中心和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通知中红色字体部分:

一、考试计划安排

1、考试、报名、异地报考时间。考试时间:2018年9月8-11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90分钟;报名缴费时间: 2018年6月13日-6月27日17:00;异地报考上报时间:2018年5月22日-2018年6月7日,操作办法详见第二点第6条;报名网站(网址):。

2、考试科目: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3、2018年9月统考的考试对象:2018春以前入学的专科起点本科学籍的学生。2018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在入学第二年后可进行报考。在统考安排的时间和公布的考点进行预约考试。(红色字体解读如下:批次的新生可参加2019年4月份统考(通常1月底到2月初开始考试报名, 具体以计划为准),批次的新生可参加2019年9月份统考(通常6月份开始考试报名, 具体以计划为准)。

4、考试方式及违纪处罚措施

为有效利用考试资源,从今年开始,对报考后有弃考行为的考生每个科目的报考次数限定为3次。(红色字体解读如下:报考后未参加考试,即缺考就被认定为弃考。报考成功,无论何种原因未参加考试的都认定为弃考。从2018年4月统考开始,所有考生只要一次弃考,弃考科目就只能再有3次报考机会(含以后的弃考)。只限定在弃考科目的考试次数。报考单位代替学生报考时要慎重考虑,应充分反应考生个人意愿。否则造成违反考生本人意愿的弃考由报考单位承担责任。同一批次报考多科目,其中一科被按作弊处理,考生放弃其它科目考试,不按弃考处理。作弊当批次所有统考科目成绩无效,暂停考生所有需统考科目两次报考资格。)

在各次约考时间内,报考将限定人数,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如报考总名额约满,将提前结束各次报考时间。(红色字体解读如下:从2018年4月统考开始,按全国报考计划,总科次报满即关闭报考系统,假如全国报考总量在报名结束前10天就满额,则全国统考报名提前截止,请考生们务必抓紧报名,报名时间可能会提前截止。)

全部实行网上闭卷机考。《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2005]01号)文件的第七章“考试违纪处理”之第三十七条规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凡统考有违纪作弊的,一律取消申请学位的资格。请学习中心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宣传,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5、考试收费:根据“发改价格[2010]95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人/科。

二、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准确选择考试科目,特别是《大学英语B》,考生须注意不能误选成《大学英语A》或《大学英语C》。

2. 考生须通过“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一次性完成报考与缴费。考生约考占位后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缴费。

3. 考生个人如因出差、工作调动、搬家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跨省异地考试,具体流程如下:

1) 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告知学习中心预计报考的考点名称和异地报考的原因。预计报考考点请参照mis平台提供考点选择填写,查询网址为

2) 学习中心应严格审核学生异地报考理由是否真实,对于存在不合理的异地报考情况,应取消其异地报考资格。学习中心应于2018年6月7日前将确实需要在异地报考的考生信息通过【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考试管理】-【统考异地报考管理】提交,过期不予补报。

3) 教务部对学习中心上报的异地报考名单进行审核,对于异常的报考数据,特别是存在替考嫌疑的数据网络统考成绩查询,一律不予通过,并取消学生再次申请异地报考的资格。没接到通知的学习中心可默认所报学生全部通过资格审核。

4)统考报名开始后网络统考成绩查询,申请异地报考的考生需按正常报考流程,自行完成统考的报名缴费工作。

5)学习中心可在mis平台→教务管理→考试管理→统考成绩查询处导出所有未通过统考学生名单,根据名单及时督促考生特别是滞留学生报考统考。

教务部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