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6 09:06:16作者:佚名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通知《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计划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经遴选确定为门诊统筹保障定点药店,并要求每个药店必须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
纳入门诊统筹的条件
《意见稿》提出,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经遴选确定为门诊统筹保障定点药店,开通门诊统筹费用直接结算。门诊统筹保障定点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等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前期已经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可同时纳入门诊统筹保障定点药店范围。
申请纳入门诊统筹的药店条件:
具备完善的医保结算系统和进销存系统,实现电子处方流转,真实、全面、准确、实时地上传医保结算费用和进销存数据。
取得统筹区内医保定点资格3年以上(含3年),近3年无违反医保规定被通报批评、重大违规扣款、中止医保或终止医保协议的及无投诉举报等情形。
定点零售药店上年度年终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
设置门诊统筹保障用药管理岗位,至少应配备1名执业药师,且注册地在该定点零售药店,确保营业时间有药师在岗,提供处方审核、调配和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等。
药店和执业药师能否尝到“政策红利?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要求每个统筹区至少要确定2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家门诊统筹保障定点药店作为试点,2022年6月底前实现试点药店直接刷卡结算,这也意味着河北省将扩大医保门诊统筹药店的范围,符合资质的药店有望享受这份红利。
此外,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在当天召开的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负责人表示,把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纳入统筹基金的结算范围,明确药店分享门诊共济红利。
对于药店来说
对于医保定点药店来说,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是一次难得的商机。这一机制全面落地并贯彻执行,将为定点药店带来可观的医保药品消费增量,主要体现在:
一是把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纳入统筹基金的结算范围执业药师费用,相当于在个人账户继续用于药店购药外开辟了源源不断的长流活水;
二是拓宽了个人医保账户的受益面与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可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盘活了个人账户的资金池;
三是对符合条件的网上医药服务,按规定给予支付,打通了“互联网+药店”的医保支付“中梗阻”。
对于执业药师来说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药店需设置门诊统筹保障用药管理岗位执业药师费用,至少应配备1名执业药师。执业药师为顾客提供用药保障服务,提供处方审核、调配和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等。证实了执业药师对指导药店顾客用药安全的重要性。
此外,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等部门门患者会向药店分流,执业药师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多方面的顾客,一方面是可以提升自己的专业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更多的业绩和收入。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红利并非“人人可享“,高门槛、严准入的标准也考验着药店和执业药师的实力。以河北这份《意见稿》为例,门诊统筹保障定点药店应具备完善的医保结算系统和进销存系统,实现电子处方流转,真实、全面、准确、实时地上传医保结算费用和进销存数据!
各药店人和执业药师注意!符合河北省以上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向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共享这一政策红利!
大家对这一政策有什么想法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