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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莞城街道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认定审核结果及2021年申

更新时间:2022-11-25 09:15:25作者:佚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师〔2017〕6号)和《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东教人〔2019〕2号)的文件精神,我街道对户籍地在东莞市莞城的申报认定原民办教师身份和原代课教师身份的人员资料及户籍地在东莞市莞城的符合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就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其中教师资格证补贴,2022年新增登记符合条件的户籍地在东莞市莞城的原民办教师数量为2人(详见附件1),户籍地在东莞市莞城的2021年达到退休年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教师资格证补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符合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数量为269人(详见附件2)。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2日(七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工作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东莞市莞城教育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时,应写清或讲明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并留联系电话和地址;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东莞市莞城教育管理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1号南楼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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