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8 09:02:16作者:佚名
第十一条 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四章 命题
第十二条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第十三条 自命题考试科目(代码)题型及综合科目内容范围说明如下:全部试题为客观题型。
(一)生物综合(701)包括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和细胞生物学
(二)基础医学综合(702)包括生理学、人体解剖学和病理学
(三)临床医学综合(703)包括病理学、内科学和外科学
(四)口腔综合一(704)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周病学、牙体牙髓病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及口腔修复学
(五)护理综合(308)包括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
(六)药学综合(349或706)包括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和天然药物化学
(七)卫生综合(353)包括卫生统计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和环境卫生学
(八)中医综合(705)包括中医基础理论、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药学和中医诊断学
(九)农业知识综合二(340)包括动物遗传学、动物营养学与饲料学、动物繁殖学
(十)农业知识综合三(341)包括食品安全与卫生学、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分析与检验技术
(十一)卫生管理综合(707)包括卫生经济学和社会医学
(十二)兽医基础(343)包括兽医药理学及兽医病理学
(十三)医学人文综合(712)包括医学伦理学和医学法学
(十四)伦理学原理(801)
(十五)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802)
(十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803)
(十七)兽医学(804)
(十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710)
(十九)动物生物化学(711)
(二十)生理学(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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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五条 2018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813人。2019年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及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达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为准。
第六条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多层次的奖助政策。
(一)国家级:
1、国家奖学金: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比例从在校研究生中评选。
2、国家助学金:除定向培养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元。
(二)省级:学业奖学金,覆盖面大约为40%。基础医学和生物学各专业全覆盖。
(三)校级:
1.发表SCI论文奖励:在我校规定的被SCI索引收录的期刊所刊登的论文,按影响因子给予奖励。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通过评选获得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给予奖励。
3.三助岗位津贴:设立助研、助管、助教岗位,并发放津贴。
第三章 报名
第七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具备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备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另外,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八条 在满足第七条要求的同时,报考我校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专业背景的要求:
(一)伦理学(专业代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代码)、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代码)、医学教育学(专业代码)和人文医学(专业代码)不限制毕业生专业。
(二)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972--)各专业接受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药学类专业、化学类专业、生物科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三)生物学(专业代码0710--)各专业接受医学类专业、生物科学类专业、生物工程类专业、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此外,微生物学(专业代码)和遗传学(专业代码)还可接受动物医学类专业和动物生产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四)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各专业接受医学类专业、生物科学类专业、体育学类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生物工程类专业、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五)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02--)各专业接受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医学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对应相关专业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如医学检验技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代码)、眼视光学报考眼科学(专业代码)、康复治疗学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代码)、医学影像技术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代码)等。
(六)口腔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专业仅接受口腔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代码1004--)各专业仅接受预防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八)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代码)专业接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九)药学(专业代码1007--)各专业接受药学类专业、化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此外,药理学(专业代码)还可接受其它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十)护理学(专业代码)专业仅接受护理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第九条 在满足第七条要求的同时,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专业背景的要求:
(一)兽医(专业代码0952)和农业(畜牧,专业代码)接受动物医学类专业或动物生产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二)农业(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代码)接受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三)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各专业仅接受具备医学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应届生应在2019年7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只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代码)。
根据《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要求,实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招生对象应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均不得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护理(专业代码)专业仅接受护理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五)药学(专业代码)专业仅接受药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第十条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以及初试时间流程安排参看《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具体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根据我校专业目录选择报考学位类型和学科专业,报考部分专业时不区分院系所,在研究生录取后确定院系和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