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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更新时间:2022-08-22 17:02:51作者:佚名

回答:明月春常在

学长

7月10日 17:45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学校简介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于2004年8月由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风景优美的武汉市江夏区汤逊湖西南岸,占地1700亩。由华南理工大学何镜堂院士主持设计的现代化高校建筑群兼备古朴、优雅的风格。现一期工程已投资5亿元,完成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能容纳学生2万余人。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齐全。教学和实验投入使用计算机1200余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3000多个,图书30.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价值2400万元,并耗资千万建设了一流的校园网,构建了一所现代化、信息化、园林化的校园。

学校现设有文学、新闻、经济、管理、法学、计算机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生命科学与环境工程、医学、艺术等10个学院,开办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20个,涵盖了文、法、经、管、理、工、医等多项学科。学校正积极推广国际先进教学模式,促进国际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武汉大学招生办电话,正逐步开展与英、日等国高校的国际合作办学。

学校独立开展招生、就业、学籍管理工作,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武汉大学授予其学士学位证书。

展望未来,前程辉煌。在社会各届的支持下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人正朝着在5-8年内把学校建成一所在全国具有广泛良好影响的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国标代码为19486),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是由武汉大学申请主办,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司[2000]136号)成立的一所独立学院性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正汤北路1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招生工作由武汉大学全面负责,成立由主办学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东湖分校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办公室。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九条 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录取考生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一视同仁。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时,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达到本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大学东湖分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向武汉大学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专科学制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武汉大学东湖分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学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武汉大学招生办电话,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属非法招生。

第十九条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5年在湖北省的院校招生代号为1227。

招生咨询电话: - 81

027- 62795 62795

招生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