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22:05:04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工委〔2011〕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教办综〔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部署要求,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0—2021学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谋划部署,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压实信息公开责任
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学校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国交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保密审查办公室,分别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有效形成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逐级明确各职能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主体责任,提高了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丰富拓展渠道,有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挖掘现有媒介潜力。利用学校门户网站、各部门院系网站、学校内网OA主动公开学校重大规章制度、重大决策方针、校务校情有关决策形成过程,及时向部门院系、师生职工征求意见建议。
二是依托多种新媒体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利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号全方位报道学校在党的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国内外交流合作、校园建设、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新举措,在充分发挥新媒体信息及时性优势的同时,增加在交互性、直观性上的应用,不断扩大学校影响力。
三是完成学校信息公开网建设工作。学校信息公开网于2021年9月13日正式上线,网站严格按照《清单》各项要求,梳理已公开信息,并最大范围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所涉及的有关内容,持续深化学校人才培养、招考录取、财务审计、后勤基建、招投标等重点敏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合法合规、高效常态的前提下,更大程度地促进信息开放、公开和共享。根据学校信息公开相关大类目录设置,现设有一级目录11个、二级目录43个。
(三)强化制度保障,着力推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公开实效。理顺现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印发了《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予以明确,覆盖信息公开职责、落实、保密、监督全流程,推动各职能部门及各院系结合实际按要求在各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梳理登记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和管理员2022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强化校院两级联动,组建充满活力、坚强有力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形成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组织保障。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和指导,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明确公开责任、理清公开制度、讲解公开要求,提升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学校网站。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和校内师生及时发布“学校新闻”“ 学校公告”“培训快递”“科学研究”“教师教育”“社会服务”“招生就业”等栏目,通过学校主页的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清单所列全部事项,并明确相应的信息公开负责部门,还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形式不断拓展公开渠道。
本学年,通过学校主页发布公告53条、主页发布新闻366条。通过学校内网OA系统发布工作信息1282条,发布通知906条。通过学校OA,发布行政公文53份,党委公文53份,共计106份;发布党委会纪要20份,校长办公会议纪要19份,共39份。
2.学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本学年,官方微信共推送222条信息,214条原创内容,粉丝数20100人。截至目前,全校职能部门与各学院共有经学校宣传部审核认证的微信公众号3个。官方微博发布各类有关学校信息32条,粉丝数3933人,官方抖音号发布视频20条,粉丝数1557人,网站发布视频21条,粉丝数190人。学生管理部门通过“学工湾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327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公开信息767条。
3.校报、学校教育质量简报、学校广播电台。本学年,校报出版8期,每期印刷3000份,每期字数在18000字左右。校报除发放至各学院(部门),还向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寄发校报,充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办定期巡查,针对学校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情况进行公开,共通过学校内网OA发布学校教育质量简报8期。校广播电台精心打造9档栏目,累计播放48期节目,累计播放时长660个小时,累计收听人数8000人次。
4.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本学年,学校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报道45篇,其中省级媒体2篇,国家级媒体2篇。
5.校领导有关的信息公开。校党政领导向教代会、工代会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并全体讨论通过了《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代会实施细则》等与学校发展事业和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校工作;定期召开统战团体专题建言献策会、情况通报会;定期在校内多层次开展征求意见会、调研会等。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提前在学校招生网()公开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招生章程和2021年招生章程,其中涵盖学校基本办学情况、专业录取要求、学费标准、学生就读校区等。及时公开招生计划。在浙江省考试院面向社会公开的基础上,我校在招生网、微信公众号以及印制的招生宣传材料等进一步公开我校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公开录取结果;学校招生网即时更新2021年各批次录取进展情况及投档分数线,深受广大考生关注;及时开通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通过官方网站、招生网站、网络直播、招生咨询会、现场咨询点等提供咨询服务工作。同时,学校专门成立检查组,监督招生全过程,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群众信访、咨询、来访工作。今年,我校新增“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期间共获取有效报名数899条,共有151名考生经过综合素质测试入围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名单并及时在网上公示。2021年招生工作中,学校未发现重大违规现象。及时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同时对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份进行复核,特别对艺术类考生专业情况进行了专业复测。新生复查期间未收到举报电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无异常情况。
(二)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一是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学校OA开设“公共文件柜”专栏,通过学校OA系统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会议费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训费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收支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汇编资产管理处相关规章制度,并在资产管理处网页上公布《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是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本学年共完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审核入账:家具被服6315件,价值918.45万元;图书91862册,价值402.21万元;设备1614台,价值1960.04万元;报废仪器设备拍卖收入0万元。
三是物资采购招投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做到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本学年,完成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计划20批次,预算金额3184.87万元,实际执行金额3048.29万元,结余资金136.58万元,结余率为4.29%。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价政府采购计划42批次,预算金额406.24万元,实际执行金额398.9万元,结余资金7.34万元,结余率为1.81%。
四是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公布了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等一系列表格。同时公布了2020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等。学校涉税业务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科研收入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等服务类信息也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及时公布于财务处网站。此外,学校每年定期发布财务工作报告,将学校财务有关具体内容在教代会、工代会上公开。
五是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学校公示栏中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同时将监督电话 -标示在公告牌明显位置,方便师生了解收费信息和监督。2021级新生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等信息印发在新生须知上,同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至每一位新生手中,以便新生及家长稳妥准确了解收费信息,确保学生金融安全。
(三)人事师资信息
在岗位聘用中,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人员,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后续评聘程序,经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表决通过的拟聘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本学年,学校共进行了16批次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成立学校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员聘用监督与投诉受理小组,主要负责受理全校岗位设置及全员聘用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类意见、争议、投诉和申诉的调查、调解或处理。针对教职工争议,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依规处理有关争议。
(四)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校制定或修订了《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家庭经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本学年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51人,为4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累计3.2万元。学校共评选出国家奖学金4人、励志奖学金47人、国家助学金188人、省政府奖学金59人;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10人,银发助学8人,奖励资助学生316人次,金额累计127.85万元。设立勤工助学岗位250多个,累计发放勤工助学劳务费58.79万元。开展春秋季两次补助,补助学生600人次,发放困难补助51.58万元。认真落实“奖、勤、补、助、贷”五位一体的资助服务体系2022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资助工作的新追求和新使命。审核评定校内奖学金772人次,奖金50.92万元;评选校级先进个人428人次、校先进班集体10个。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20-2021学年,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围绕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事项,及时、有效、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校内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基本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希望和建议,主要是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便捷性和时效性。
六、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