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5-13 18:23:45作者:admin2
不是必须连续居住。
只要你在美国停留的期限满一年即可。
中间的间隔不能太长。
证明上不会显示你回国多少时间的。你的护照上加盖的出入境日期就够说明的了。
留学归国证明办理流程:
1.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2.已回国留学人员 (回国期限不超过半年者) 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委托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页);
②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
④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结业时间及相关简况,并写明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
⑤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原件。
留学归国证明颁发条件: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