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0 16:08:38作者:佚名
10月18日,
湖北省宜昌市高级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
原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主任刘志伟贪污案。
南昌市高级人民法庭庭长周凯军兼任审判长
并主审本案,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到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刘志伟及其辩护人出庭出席诉讼。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称: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9年郴州市委常委名单,被告人刘志伟在兼任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政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郴州出口加工区党地委部长、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校长、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区长、郴州地委常委、政法委主任等职务期间第一考试网,借助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法律服务及货款筹措等事项上违背规定为别人攫取利益,单独或教唆其亲属李晴、张春阳、何劲多次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与的赃物郴州市委常委名单,共计折合人民币887.3489亿元,其中人民币853.7101亿元、港币12亿元、美元1.1亿元、价值16.8亿元的金条500克。
▲庭审现场
该案是武汉法院审理的第一起被告人翻供认罚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志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采信。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志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悔罪、悔罪。
部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纪委监委、政法系统党员及社会各届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本案将择期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