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08 07:30:34作者:admin2
大力提髙出生人口素质。要科学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行定期评估、通报制度。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倡导科学婚检,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加强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对影响出生缺陷的生物遗传、社会环境、不良生活方式等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研究、评估和干预。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要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 策,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严禁非医学 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对终止妊娠 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依法严惩溺、弃、残 害女婴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及歧视、虐待生育女 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
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我国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 数量多,地区差别大。
我国经济发展正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 变。未来扶养老人的社会能力的提髙,应从培养高素质人口着 力,采取各种措施使我国从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为 此,我国应采取稳定低生育水平,培养高素质人口,完善经济 社会制度,提高服务保障能力,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的政策,统 筹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生态、环境发展。
我国各个地区 人口状况差别巨大,鉴于这种情况,我国在人口及其相关的政 策上不宜一刀切,应当采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注 重发挥家庭社区功能,政府应当相应地在社区建设、养老保 障、医疗体制、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适当的安排。老年人不仅 需要社会的扶养,同时也有很高的社会价值。
提倡“老有所 为”是我国特有的老龄工作方针之一,充分体现了对老年人的 重视、尊重,仍应继续作为我国老龄工作的重要方针。优先发 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快完善适 度普惠的老年福利政策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 战略研究。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 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 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保障未 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应遵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 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 合的原则进行。
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我国妇女儿童占全国人口的2/3。做 好妇女儿童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解 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改 善妇女儿童民生,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 处,努力解决广大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使广大妇女儿童普遍得到实惠。
一要进一步帮助妇女就业创 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能力。要继续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 基础性工作来抓;要促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大力开发 公益性岗位,实施社会保险救助等就业援助措施,帮助困难妇 女群体就业;要帮助女大学生提高就业能力,同时引导她们树 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二要为妇女儿童民生改善办实事、做好 事、解难事。重点帮扶失业失地妇女、特困妇女、老龄妇女、 病残妇女,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实解决外来务工子女人 学入托、留守儿童教育和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突出问题,关注 和帮助特困、残疾、单亲等特殊儿童群体。
三要结合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特别是结合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增加妇女儿童 卫生保健投入,继续推动农村妇女妇科病定期检查,以及婚 前、孕期检查等工作,扩大生育保险覆盖率,控制出生缺陷发 生率,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防止艾滋病扩散传播, 切实提高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
四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 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儿童、遗弃女婴、传播低俗信 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 谐稳定。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残疾人状况 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残疾人事业发展成为以“平等、 参与、共享”为目标,以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权益 保障、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社会 事业。
加快建立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关系残疾人切 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 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