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8 08:08:59作者:佚名
为着力做好我省技工高校招生管理工作,规范我省技工高校办学行为,依照《广东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中学阶段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18号)、《关于做好全国技工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管理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初审通过的2021年全国技工教育招生高校名单给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社部门要根据分级管理原则严格初审技工高校招生资格。各地市人社局负责初审市属技工高校招生资质,并在各省局官网(或市政府网站)公布招生名单等信息(见附件1),省人社厅负责初审省属技工高校招生资格,并在厅官网公布全国技工高校招生名单等信息(见附件2)。凡未在上述公布名单之列的中学,2021年一律不得举办招生。
二、各地市人社局要着力加大对辖区内2021年技工高校招生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管。协调教育部门,组织技工高校有序步入初小学分校举办宣传,引导和指导中学生报读具有招生资格的技工高校;对新增招生或停止招生的中学,要书面报告省技工中学生招生办公室。各省新批设的技工中学未按规定报经省人社厅备案不得招生。对不具备招生资格的技工高校违法举办招生的,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以取缔,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主管部门。
三、各省属技工高校和地市人社局要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招生办学的规定和要求电子信息技工学校,规范招生行为。各地市人社局要筹建专门的举报电话,接受广大中学生、家长对违法招生问题的投诉。
四、2021年省属技工高校招生工作举报电子信箱:电子信息技工学校,电话号码:,受理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1:各地市2021年技工高校招生名单网页链接汇总表.xlsx(可下载)
附件2:全国技工教育2021年招生高校名单2.xlsx(可下载)
广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