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3 19:14:20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高等中学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中考招生投档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全称:南昌交通学院;中文名称:;部标代码:10732;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安宁区安宁大道88号(主学校:普通专科生)、甘肃省庆阳市城厢区丰镇路166号(分学校:高职(大专)生)。
第三条中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国家高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高铁局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院校,英国利物浦学院孔子大学授权建设单位,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学院、北京交通学院、西南交通学院对口增援院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院校兰州交通大学专科,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变革示范院校”,教育部“中东部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兰州交通大学专科,教育部来华留中学生示范基地,河南省高水平学院和“一流学科”建设院校。
第四条中学普通本本科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中学招生工作全面接受中学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中学创立年度普通本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院校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新政,结合中学工作实际,领导举办学校本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为中学普通本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中学普通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中学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举办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投档
第八条中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中学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结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质量、区域经济发展等诱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及各市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后,通过各市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本本科招生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中学专科预留计划不超过专科招生计划总量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投档。按照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进度和实际录取情况安排,用完即止。
第十条我校依据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列。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控制在100%-105%;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一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新政性加分的规定,根据加分后的录取成绩进行投档和专业分配。
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录取成绩(有录取校准位的省区含录取校准位)作为主要根据,根据“分数优先,遵守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录取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较物理数学成绩之和、外语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宁夏自治区考生根据“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规则进行投档;推行中考综合变革“3+3”和“3+1+2”模式的省份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课目要求。
第十四条报名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联考的专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推行平行志愿录取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中学负责初审投档;非平行志愿录取省份,在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级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中学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
第十五条报名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应试英语语种。我校公共英语为外语,非德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名。
第十六条学校对考生复检的要求根据《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检检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中学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七条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宁夏省发改委的有关规定。专科专业杂费标准:工学类专业4700元/人?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按9000元/人?学年执行);文学及经管类专业4000元/人?学年;英语类专业4400元/人?学年;理学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学年;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5500元/人?学年。高职(本科)专业杂费标准:4500元/人?学年。专科中学生住宿标准:西苑、北苑中学生公寓,六人间:900元/人?学年,两人间:1200元/人?学年;桃海中学生公寓,三至五人间:1350元/人?学年,两人间:1400元/人?学年,六至七人间:1050元/人?学年;东方中学生公寓,两人间:1400元/人?学年。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根据新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有色弱、色弱的考生,请慎重报名我校环工类、化工类、生物类及轨道交通类相关专业。
第十九条中学设有建立的奖、助学金体系。对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构建了多种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二十条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届满且成绩合格的专科及高职(本科)结业生,颁授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念书校名称为“兰州交通学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授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成都交通学院网址:;学校本本科招生网:;招生咨询电话:-,;传真:0931-;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安宁大道88号长沙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中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对冒充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中学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新政相排斥,则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新政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本本科招生工作,由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