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30 16:09:57作者:佚名
导读
明天,复旦学院、北京学院发布了2023年院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自主选拔在线团队整理了复旦学院、北京学院2023年院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详尽内容,想要考取复旦学院、北京学院的农村考生重点关注!
复旦学院
2023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省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我校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正”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须要,继续举办2023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
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复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复旦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施行。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投档工作根据综合评价、公平公平、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
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主要招收偏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市级市)及县以下小学,自强不息、德才兼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中学生,具体施行区域由各市(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申请中学生须同时具备下述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中考报考条件;
(2)本人及父母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地在施行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口;
(3)本人具有户口所在县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中学生的户口、学籍资格初审由各市(直辖市、自治区)完成。
三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自强计划投档人数不高于教育部规定的院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各学科类型及对应的初试测试课目如下:
四
报考形式
请登陆“阳光中考平台报考系统”(),注册并登入后按要求确切、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复印、签字后扫描或照相上传。
01
报名类型及志愿补报要求
a.中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在“报考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b.中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最多容许补报3个专业类。
#02
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依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递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递交者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寄送。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学校初审签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条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相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小学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中学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中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得奖记录”一栏可填写:小学阶段获得的市级(含)以上学科大赛奖励情况;中学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式请见填写说明。
c.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中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d.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需明晰叙述中学生的家庭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e.可由了解中学生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的推荐人为其撰写至多1封推荐信,需按报考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
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专家组将从中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中学学习发展的特性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常学业成绩、学科得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联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得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优秀”的中学生可免予出席初试,直接步入复试,“通过”的中学生可出席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步入以后的考评评价环节。初审结果将在报考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2.初试:初审“通过”的中学生需出席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面试方式,考试课目为:语文与逻辑、理科基础(物化综合)或工科基础(文史综合),中学生根据补报的学科类型出席其中两个课目的考试。我校将按照中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初试结果将在报考系统内公布。
3.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笔试、体质测试等。复试结果将在报考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强计划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考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
认定办法及让利新政
1.我校将按照中学生的初审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与中学生自强计划降分录取让利认定,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获得认定中学生的中考成绩(含新政加分)应不高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为准),中考补报志愿时需补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补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学科类型保持一致。
3.获得认定的中学生可被约请参与以下部份后续特殊培养环节:
(1)为中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练动手能力和提升综合素养,减少求学压力和家庭负担;
(2)为中学生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学院学习、生活;
(3)为中学生配备优秀校友兼任个人导师清华大学招生计划清华大学招生计划,指导其个人发展。
4.自强计划认定的让利分值在中考投档时参照我校在各市的专科一批(或各市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录取线,最终模拟录取线由生源地市级招办测算生成,中考变革省份中学生让利分数将视情况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23年自强计划的认定结果不邮寄书面认定合同,报考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强计划投档的最终根据,请中学生勿必仔细阅读。
七
日程安排
2023年4月7日-4月25日,自强计划报考。
2023年5月30日左右,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中学生可在报考系统内查询。
2023年6月11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
2023年6月15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考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3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中学生可在报考系统内查询。
八
其他
1.我校将高度注重对自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强化考评过程管理,建立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强化报考、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中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确切的报考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中学生形成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资格并向中学生所在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早已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结业后发觉的取消结业证、学位证。学校应该对所开具的材料认真核对,出现弄虚造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举措的权力。
3.我校自强计划的报考及测试不缴纳任何费用。中学生因家庭经济诱因出席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支助。
4.本简章由复旦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非常提示:我校从不举行或委托别人及中介开展任何与自强计划招生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学生相关群体提防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破损。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