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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假通知来了,加班工资要怎么算?

更新时间:2023-02-02 17:03:32作者:佚名

2023年1月4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

2023年春节放假通知

⬇️

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

共7天

1月28日(星期六)

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有人打算放假好好休息,

还有人因为工作需要面临加班。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加班了,

加班工资要怎么算?

马小蚁和大家好好聊聊这件事儿~

春节加班工作怎么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今年1月22日(春节)、23日、24日是法定节假日,法律不允许调休,只要安排加班,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倍工资计算公式:

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300%。

1月21日、25日、26日、27日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可以支付2倍工资或者安排补休。

二倍工资计算公式:

即:月工资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200%。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由此可见,津贴和补贴、奖金与加班加点工资是并列关系,这三者应当分别按标准核算后作为工资总额统一合计。

但在计算加班工资时是不应当将餐饮补贴、交通补贴等费用一并计算在其中的。

而由于2009年财政部为了规范企业职工的福利分配出台了《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将午餐费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后,有些用人单位干脆将这部分午餐补贴直接纳入工资一并予以核算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这是有所欠妥的。

这样做虽然便于用人单位进行工资薪酬的计算和发放,但变相会使得员工的工资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虽然数字较小可以忽略不计,但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经年累月也会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对于大规模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这笔开支则会更大,因此要引起注意。

综上所述,加班工资的构成应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下称“《通知》”),劳动者的年、季、月的工作日分别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可见当我们在按照标准工时制下的月工作日20.83天/月来计算每月员工实际出勤的应发工资时是剔除了休息日而得出的,并根据应发工资总额来计算实发工资。

但是在计算法定节假日时,则应根据《通知》第二项规定: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可知,用人单位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而应按照21.75天/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