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21:02:29作者:佚名
北京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有条件有哪些?申请人属于“三房”轮候家庭、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外省市来京家庭、创业产业园区,符合以上申请条件,携带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北京公共租赁房管理中心办理公共租赁房即可。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北京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北京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
没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
2、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4、产业园区
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北京公租房申请,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注:家庭包括单身人士(未婚、离异、丧偶,家庭人口为一人)。
北京公共租赁房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北京公租房申请,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5、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
7、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
1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为缴存人打印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对帐簿”;
11、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3、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4、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5、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20、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北京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批
4、签合同
北京公共租赁房补贴
1、公共租赁房租金补贴计算方式
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
2、公共租赁房租金补贴面积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3、公共租赁房补贴比例
除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外,其他各区实行统一的分档补贴比例,具体如下:
1)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5%;
2)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90%;
3)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70%;
4)人均月收入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50%;
5)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25%;
6)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不含)至24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比例为10%。
北京公共租赁房期限
1、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北京公共租赁房承租人违约处理方式
1、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承租住房的;
2、改变承租住房用途或房屋结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连续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日的;
5、累计3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
6、被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租赁合同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