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3 09:17:50作者:佚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幼儿园的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将河口区2023年教育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术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和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取得的学历来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准就业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适用。
有《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19]1号)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职位。
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
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毕业后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河口区人事考试,可分别以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
在职员工(含已签订聘用协议的员工)应聘时,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书。
2、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如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可参见《2023年河口区教育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报名、初审、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9:00-5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4日11:00-5月31日16:00。
报名方式:申请人登录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名。
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清晰、正面、不戴帽子的证件照。 按照指定网站提示,处理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每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如果申请人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申请信息,则前一次填写的信息将自动替换为上次填写的信息。 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023年5月3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通过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申请人应按照报名时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尽快完成各项操作。
申请人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必须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重要注册信息填写错误,将被视为欺诈; 因信息不全或者不正确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凡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如应聘者需要咨询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况等资质,请直接电话联系我们。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4日11:00——5月31日16:00。
招聘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河口区人事考试,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支付
付款时间:2023年5月24日11:00-2023年6月1日16:00。
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进行网上支付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者于2023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3年东营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廉洁承诺书》(参加面试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免报名费和考试费的申请人无需网上缴费。 初审通过后,须于2023年6月1日16:00前拍摄相应材料照片,并将照片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邮箱。 :、邮件主题统一为:“减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电话确认。 所需证明材料详见《河口区教育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请须知》(附件2)。
报名完成后,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招聘岗位,拟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 拟招收两人及以上(含)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 。
取消和削减方案将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者应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亲自提出申请。 他们可以申请附录1中的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确认付款后,请应聘者关注取消职位公告并保持沟通。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变更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的,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者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书的要求留学之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所需证明材料详见《河口区教育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请须知》(附件2)。
4.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数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每科仅覆盖一科,并与市教育局同时进行,试卷、评分方法同市教育局。 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及格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果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根据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者中确定面试人选。 其中,招收人数在3人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招聘人数为4人,若有-5人,则筛选15名候选人参加面试; 招聘6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候选人未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信息的,视为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根据笔试结果等额填补。 笔试全部空缺且合格人员的,取消招聘计划; 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设有最低及格分数线,最低及格分数线为70分。
本次面试由河口区教育机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特点,通过试讲、答辩、专业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 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并重点考察。 学科专业素养和专业工作能力。
考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名单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名单)分数从高到低)。
5、检查和体检
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根据工作条件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格、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并检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资格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进行全面审查。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重点审查“三龄两历”和一个身份”等内容。 对于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排查。 发现问题未妥善处理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检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对检查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部印发)和社会保障)。 执行[2016]140号)。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申请人在体检时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就业的疾病、病史的,将被拒绝就业。 对有请他人代为体检、更换实验室样本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限期5年。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由参加同一职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填补。
六、公告及招募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河口区教育机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更换。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就业的,招聘单位应当提出就业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具有管理权限。 举报问题影响聘用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用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最短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为三年。 聘用人员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报考其他企事业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7、河口区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招收人员管理规定,控制人员总量
河口区职业中专和幼儿园招收的人员为人员总数。 根据《关于转发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试行)的通知》(东管按人社发[2018]16号规定)等文件。
八、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组织实施期间,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必要时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九、其他事项
河口区教育机构统一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籍,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应聘者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过程中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如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影响您的考试和录用的,由您自行承担。
本手册由河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支持热线:-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录:
1.附件1:2023年河口区教育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清单.xls
2.附件2:2023年河口区教育机构公开招聘教职工申请须知.docx
3、附件3:同意申请的介绍信.doc
河口区教育机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