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9 16:15:16作者:佚名
沪教委基字[2023]11号
各区教育局:
现将《上海市中小学2023年校历》印发给大家。 请通知所属中小学贯彻落实。
1.第一学期。 全市中小学于2023年9月1日开学,2024年1月19日结束,学期共21周。 寒假从1月22日开始2023年2月几号开学,到2024年2月18日结束。
2.第二学期。 全市中小学于2024年2月19日开学,至2024年6月28日结束,学期共19周。 暑假从7月1日开始2023年2月几号开学,8月31日结束。
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统一招生考试、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教学是否有调整学校安排考点的时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统一安排。
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末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4、各中小学按照国务院《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年纪念日放假规定》执行年假和纪念日。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儿童节、青年节放假或组织集体节日庆祝活动。
学期内调整部分假期的,各学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年度部分假期安排执行。 学校不得擅自放假或者调整假期。
5、学期内出现极端天气、空气重污染等情况的停课安排按照《上海市教委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停课安排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应对极端天气缺课处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委办公室【上海市教委办】2014年第4号)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和幼儿机构空气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污染应对工作方案(2018年修订)》(沪教委〔2018〕41号)要求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市中小学2023年校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