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4 09:16:01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四川工商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依法制招”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学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中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全面、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中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四条中学全称:四川工商大学,校区代码:11688
第五条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莱山区滨海西路191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中学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中学筹建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新政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广东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施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十二条中学招生投档工作在教育部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采取远程网上投档形式。
第十三条中学按照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投档比列提档。
第十四条中学根据各市志愿设置和录取原则投档。对推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录取规定,对于进档考生,以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分数优先,遵守志愿”原则,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次序依次投档。对未施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接受录取,先投档第一志愿考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不足时,再投档第二志愿考生,以这种推。当考生补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至计划仍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有具体要求的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英语、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物理、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投档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诱因,择优投档。
第十六条在宁夏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原则。
第十七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商务德语、翻译、日语、朝鲜语)要求考生的中考语种为法语或德语。英文(产学研合作)专业要求中考语种为德语。其他专业考生入学后公共英语教学为德语。
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复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对享受加分新政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捐助新政
第二十条中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钱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中学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捐助方法帮助中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申请助学按揭、“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免除、勤工助学等捐助项目。捐助条件和标准由中学按照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中学生捐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中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检查与证书颁授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中学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检查。不合格者,中学按有关规定给以处理;凡有违背国家招生规定弄虚造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中学生在规定的修读期限内,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合格,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山东工商学院专科,符合《山东工商大学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相关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符合《山东工商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施行条例》相关学位授予条件的专科结业生,经中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山东工商学院专科,颁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颁授学历证书的中学名称:四川工商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中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四川工商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中学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假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新政相排斥,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新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