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6 16:08:05作者:佚名
5月4日,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公布了2023年青年骨干班主任出国研修项目通知,知识人网小编现将其抽调工作流程、选派办法、申请材料及说明原文转载并加以评析、提出建议。
知识人网剖析及建议
一、2023年的通知精神与以往相比,有以下差别:
1.抽调人数。去年尚未明晰公示,只称另行公布。
2.留学资格保留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 csc国家公派留学博士,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手动取消。
3.派出及管理。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苏州冬训部申领预定机票等派出手续(乘以了北京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4.放宽了英语认定标准。
1)出席“全国英语水平考试(WSK)”、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于2020年1月1日(含)之后达到合格标准并获得证书的,可视为英语合格。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中级研究学者身分留学3个月(含)以上,于2012年1月1日(含)之后归国的,可视为英语合格。
3)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出席相应语种培训,于2019年春季班(含)之后入学并获毕业证书的,可视为英语合格。
二、建议
1.青年骨干班主任施行高校多要求提早上报材料(通常是8月中上旬),以进行校内选聘,且约请函是申报的必要条件。故申请者应抓紧时间获得约请函,以免错过机会。
2.鉴于目前日本的护照新政,建议涉及敏感中学及敏感专业背景的申请者尽量避免该国,以免签证拒签后再申领改派等手续。
抽调工作流程
具体参见CSC官网:
抽调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青年骨干班主任出国研修项目抽调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施行工作。
第二章抽调计划
第三条2023年抽调规模另行公布。
第四条访问学者的留学年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年限为6-24个月。
第五条抽调专业领域由各校结合本校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实际须要研究确定。
第六条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第七条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美国留学单位。
第八条捐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捐助时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支助标准及方法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各校按1:1配套比列共同承当。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九条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捐助出国留学人员抽调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第十条须为院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班主任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纪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专科结业后通常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结业后通常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结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期限的要求。
第十二条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纪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为中学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结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结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结业生不受此限制。
第十三条申请时须递交拟留学单位的即将约请函。
第十四条英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捐助出国留学英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第四章选拔办法
第十五条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初审投档”的办法。访问学者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 csc国家公派留学博士,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第十六条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美国高水平学院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第十七条申请人应该根据项目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递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项目施行高校应对候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校风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组织3名(含)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美国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参与评审专家应为院长、博士生导师,并具有一年以上出国交流经历,其所从事的专业应与申请人留学专业或相关研究领域一致或相近。项目施行高校应对候选人出国留学提出明晰目标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并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施行高校需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应含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经校内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递交推荐人员名单。
2023年的网上报考及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10-25日。项目施行高校统一组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考,并根据《2023年青年骨干班主任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递交。
第十九条项目施行高校应于9月30近日将单位推荐函件、《初选名单一览表》、《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抽调情况统计表》原件递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专家评审意见表》扫描后统一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候选人纸质材料由各校存留,存留年限为2年。
第二十条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投档结果。
第二十一条投档结果于11月末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投档结果,并下载复印投档文件。
第五章派出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被投档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手动取消。
第二十三条留学人员在申领护照、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前,须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阅是否须要递交补充材料。如遇问题,请按投档国别或地区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
第二十四条对留学人员施行“签约派出,毁约赔付”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合同书》,合同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初审通过后生效;代办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交行卡;代办签证、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苏州冬训部申领预定机票等派出手续。
第二十五条在为留学人员代办派出手续时,项目施行单位及留学服务机构应按要求认真初审其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年限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留学人员自前往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捐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申领报到手续,具体根据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申领。
第二十七条留学人员在美国留学期间,应遵循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捐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合同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外高校和驻华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国外中学和驻华使(领)馆递交研修报告。
第二十八条留学人员应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拟定的研修计划及中学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按期归国履行归国服务义务,归国后向中学汇报留学成果,并须在归国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归国信息。
第二十九条项目施行高校应对本校人员承当管理主体责任,拟定校内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出国留学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发挥作用”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强化目标和过程管理,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一)在留学人员投档后,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合理安排其工作,督促并保证其按期派出。
(二)在留学人员派出前,应指导、协助其代办出国手续,并进行行前教育,对其国内研修任务和计划提出明晰要求,同时,强化心理、精神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指导。
(三)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强化对其指导,保持定期联系,对留学人员所递交的研修报告进行认真初审,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归国工作。
(四)在留学人员归国后,应进行考评,确保留学效益。
第三十条项目施行高校应定期对本单位派出在外管理和归国情况以及取得的公派留学效益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将《青年骨干班主任出国研修项目年度报表》连同典型例子等材料递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第三十一条留学人员与获得捐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标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捐助”。
具体参见CSC官网:
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应递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递交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无需扫描上传)
3)有效身分证打印件
4)英语水平证明打印件
5)国内单位即将约请信打印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打印件
7)依托项目在研证明
8)外方合作者简历
9)得奖证书打印件(不超过5页)
请申请人按以上次序打算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后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文以英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打印纸复印或打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日彩色相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递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初审存留(存留年限为五年)。
2.单位递交纸质材料
1)单位推荐函件
2)初选名单一览表
3)《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抽调情况统计表》(链接到样表下载)
3.单位上传附件材料
《专家评审意见表》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先登入网上报考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递交并复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递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考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即将递交后不能再更改信息(如留学年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复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考系统手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考阶段此表不在报考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个申请人据实详尽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各校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实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加盖中学私章后与申请人其他纸质材料一并存留,无需扫描上传。
3.有效身分证打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分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英语水平证明打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英语水平要求递交相应的有效英语水平证明打印件,包括:
1)全省英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省英语水平考试(WSK)成绩通知单。
2)英语专业大专(含)以上结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书(证书应标明所学语种,如无请递交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3)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为:
以往出具的《留学人员归国证明》或可认定工作/留学年限、工作/留学单位和学历的相关旁证材料:
①曾在美国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复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国外高校颁授的学位证书或结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美国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曾在美国工作或研修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复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曾留学单位及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开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
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学单位开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出席相应语种培训并达标的证明材料:日语为中级班毕业证书;英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为高级班毕业证书。
5)托福、托福考试的证明材料为达标成绩单。
6)英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亚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包括出席相应语种考试并取得等同于CECRLB2级的证书或成绩,如英语分以上,英语分以上、分以上、,法国语,塞尔维亚语CELI3、CILSDueB2、PLIDAB2等。
7)对赴非德语国家留学的人员,如外方约请信中明晰叙述可使用英文作为工作语言,法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出席对象国语言中级培训,申报时递交英文水平证明材料即可;如外方约请信中明晰叙述使用德语以英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约请信中未明晰工作语言者),应达到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递交相应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5.美国单位即将约请信打印件
申报时必须递交美国学院或科研机构的约请函。即将约请信/函通常应由外方院长/约请单位签发,并使用约请单位专用信笺复印。约请信/函应明晰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分: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年限:明晰到留学起止年月(约请信标明留学开始时间应晚于当初结果公布时间,并早于留学资格截至日期);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捐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