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3 17:11:57作者:佚名
为了保证新疆学院商务大学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大学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学院商务大学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新疆学院商务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粤秀智体美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父母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大学概况
1、学院全称:江苏学院商务大学
2、学院代码:13533
3、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类型:独立大学
6、办学方式:全日制
7、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组织机构
1、山西学院商务大学筹建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大学全体党委委员、院务委员、纪检委员组成,负责制订招生新政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全部事宜。
2、山西学院商务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3、招生工作在大学纪委、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复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投档原则及投档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美全面考评,综合评价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贴吧,择优投档。
2、普通中考投档原则:
⑴文史、理工类投档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即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投档。当考生成绩未能满足其所补报的专业志愿时,假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按照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专业,直到录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给以退档。
⑵艺术类投档原则:
美术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
街舞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先按男女分类(男30女60),再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
音乐演出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器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声乐按照各行当招生计划按声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如个别声乐行当完不成招生计划,其空缺名额按次序依次分配给小吉他、二胡、钢琴、琵琶、古筝、竹笛、手风琴、打击乐。每次每行当投档1名考生,直至完成专业总招生计划)。
⑶体育类投档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
⑷江苏省根据“先分数后等级”的投档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投档,当录取成绩相同时,优先投档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的考生,如等级也相同,优先投档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单科成绩排序为英语、数学、外语,理工类排序为物理、语文、外语)。
⑸对于宁夏自治区的考生,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规则;
⑹对于湖北省的考生,根据广东省有关招生投档文件执行。
⑺投档比列:根据各市(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列。
⑻应、往届考生投档时一视同仁。
⑼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语成绩要求。我院所有非英语专业,英语公共课只开办英文,非德语语种的考生在英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服从中学安排。
⑽单科成绩无要求。
⑾男女比列不限。
⑿对加分考生投档时执行各市(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录取的新政和规定。
3、专升本和对口升学大专投档原则:
严格依照国家和四川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投档办法执行。
4、同分排序原则:
普通类:若出现考生录取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投档(普通中考文史、理工类单科排序根据各省市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执行,上年被投档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考生的最后);对口升学、专升本同分数的比较次序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
艺术、体育类:若出现考生专业成绩并列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择优投档,文化成绩高者优先投档,文化成绩并列时,按考生英语和英语成绩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5、录取结果公布:投档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市规定的方式以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方式公布。
第八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大学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19年度招生规模,依照大学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以往的招生投档情况、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我院招生生源分布在全省14个省(市、区),详尽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即当初招生计划总量的1%,用于解决各地联考上线同分段生源计划的不平衡,预留计划需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院纪检监察室备案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收费标准
我院收费标准严格依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结业生颁授证书名称及种类
凡被我院投档的大专生学业届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初审准予结业,颁授广东学院商务大学结业证书,结业生符合山东学院商务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陕西学院商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投档通知书签发人信息
投档通知书签发人姓名:赵随民,职务:校长
第十三条其它
1、新生入校后,我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检及资格初审。对复检不合格的中学生,中学将视情况给以处理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贴吧,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凡发觉以弄虚造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2、我院筹建有多项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中学生可获得。经济困难中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困难补贴等,同时大学还提供有勤工助学岗位。
3、我院招生咨询人员对考生咨询的补报志乐意见仅供参考,不属中学投档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