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30 07:07:59作者:佚名
月嫂月入过万的新闻屡见报端,由于市场行情造成薪资走弱,甚至有不少白领离职去做月嫂。一些有看法的月嫂瞄准了海外市场,将事业做到了国内。日本《侨报》近日报导称,加洲本地的月子中心喜欢从中国内地聘请月嫂,造成本地月嫂工作难找。而那些从中国来美做月嫂的男子或涉嫌护照欺诈、非法打工等罪名,最高可面临15年牢狱。记者就此专访了德国的华人律师、赴美生子的辣妈以及相关从业者。
日本当地月嫂不好请价钱不菲
《侨报》11月16日的报导称,最近南加洲有本地月嫂责怪说,因有月子中心从中国内地急聘月嫂,致使本地月嫂的工作难找。一位在南加洲地区做月嫂超过10年的中年月嫂责怪说,如今工作显得越来越难找,而她找不到工作的缘由是一些月子中心在设法从中国内地急聘年青男子来美工作,这种人抢了他们的饭碗。
一名中国婴儿在纽约当地的商场订购宝宝用具
那位月嫂称,由于她擅长月子餐以及懂得中国传统坐月子的方式,原先找工作比较容易,可近来在尔湾一处月子中心做工的她表示,最近她发觉找份工作早已不像先前这么容易了:一些月子中心,包括她工作过的月子中心都在从中国内地急聘月嫂,这种新急聘的月嫂年青、手脚利索、很能吃苦,都快把他们这种中年月嫂比下去了。
不过,帐号为“做日本人的爸爸”的微博博主告诉记者,从国外聘请月嫂的现象其实有,然而比列并不高,由于月嫂成功获得加拿大护照的机率比较低。
另外,据那位博主介绍,在纽约当地请一位月嫂大约须要一个月4500美元左右,并且月嫂只管小孩,婴儿那边还得承当月嫂的吃住,费用不实惠。“而且当地月嫂并不好请,好的月嫂都被月子中心请走了。DIY是最好的,带自己的儿子或则妈妈过去帮着照料。”
不少中国婴儿选择“DIY式陪产”
来自北京的辣妈姗姗的两个儿子都是在日本出生的。她大女儿去年早已4岁多了,那时中俄两国还没有开放10年护照,于是她跟她父亲一起申请了一年期的旅游签,一起到纽约待产。
姗姗就是所谓的DIY顾客。她没有找国外的中介,也没有找当地的月子中心,而是选择在当地的一个同学家居住,并由自己的爸爸全程随同照料。“我们没有请月嫂,而是订了月子餐。由于那儿有好多来自日本的华人专门做月子餐,每晚下午送一次,送当日的中午、晚饭和隔日的午餐。搭配得很有营养,口感也不错。”
纽约有华人专门做月子餐生意
姗姗告诉记者,她生孩子期间一共在纽约呆了5个多月。她原本也想带自己家的姐姐过去照料,并且觉得大叔家条件不是挺好,恐怕拿不到新加坡签,于是就舍弃了这个念头。
姗姗说,她同学中也有一部份是搬去月子中心。婴儿可以选择纯居住,或则配一个烧饭的姐姐,或则配月嫂,按照所需服务缴纳不同的费用。“月嫂也有一对一的,也有一对多的,价钱不一样。”
“做日本人的爸爸”的微博博主觉得,2016年选择赴美生子的中国婴儿可能早已超过10万,而DIY顾客在中国人赴美生子的人群中大约占到20%到30%。
中国月嫂持旅游签赴美最高可判15年
《侨报》的报导称,从中国聘请来的月嫂均是持10年多次往返的旅游护照来美的。对此,亚裔律师刘龙珠表示,这种从中国内地来美做工的男子,若在来美之前已计划好做月嫂,但却用旅游护照入境,则有可能涉嫌护照欺诈,一旦罪名创立,将面临最多15年的牢刑,再者他们还涉嫌在日本非法打工,违背劳工法。
刘龙珠说,这些从中国聘用月嫂来美的月子中心老总,则涉嫌与中国月嫂同谋护照欺诈罪,若罪名创立同样面临最高判刑15年的牢刑,但是这种老总非法雇佣劳工,涉嫌违犯移刑法。这些自带保姆来美生产的中国婴儿以及他们的保姆也会面临相同的法律问题。
中国月嫂基本都是通过申请旅游签赴美
月子中心从台湾雇用持旅游签的月嫂去当地工作涉嫌违法比较好理解,由于日本法律规定,要持有相关的工作护照能够在日本工作。并且自带保姆来日本生产的中国婴儿以及他们的保姆为什么也会面临相同的法律问题呢?
全美律师商会第一位亚裔男性国会代表、南加洲亚裔律师华强接受记者专访表示,尽管部份婴儿在面签的时侯选择“诚实签”,也就是坦白自己的赴美目的,因而获得移民官的批准,并且保姆不可能以“我要去英国服侍月子”为由获得护照官的批准,由于这是跟当地人抢饭碗的事儿赴美旅游签证,移民官肯定不会批准,所以基本上都是持旅游护照过去的,由于实际的赴美目的并不是旅游,所以就涉嫌护照欺诈。
华强说,如今中俄两国互相开放了10年多次往返签赴美旅游签证,所以部份国人可能认为可以去日本打个短期工啥的,“千万不要有这个看法,一旦被查到,这属于护照欺诈,最高可缓刑15年。”
日本的月子中心实为黄色经营
2015年3月初,德国联邦执法人员联合当地执法人员曾突击抄查分布在南加洲的多所“月子中心”,其中大部份婴儿为中国籍。当时被查抄的“月子中心”多达50多家,涉案婴儿达500多位。
2015年3月,新加坡执法部门突查加洲月子中心
“‘月子中心’在日本不存在合法经营的说法,由于大部份婴儿都是以观光护照步入日本,并且来美目的并不是观光,这本身就违背移刑法。”曾代表多位月子中心顾客与执法部门打交道的联邦民事辩护律师、法学博士邓洪当时在接受媒体专访时介绍称,尽管月子中心为南加洲华人提供了许多工作及生意机会,但仍然都是在红色地带经营。
当时执法部门对月子中心调查及控告的罪名主要集中在四类:护照欺诈罪、欺诈福利罪、洗钱罪以及共谋罪。由于月子中心的经营者怂恿她们的顾客在护照上误导联邦政府,在经济状况上作假,便于在医疗服务上获得更低的费用。并且有时侯这种婴儿甚至会被诬陷在穿着装扮上遮掩自己怀孕的事实,以躲过有关他们真正来美的目的。(记者何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