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6 16:04:33作者:佚名
注:未通过学历(学籍)核查或需提供相关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下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参加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无需提交)。此外,现场确认时,还须携带学历(学籍)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到报名点接受查验审核。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及天津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报考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所需提交的学历(学籍)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考生学历(学籍)信息须符合报名相关要求。如学历(学籍)验证不通过,考生需认真核对并重新填写“上一学历学位学习形式、上一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编号、上一学历学位毕业年月、毕业学校、学位证书编号”等学历、学籍信息(注:如学校已更名,填表时应按毕业证书上填写毕业学校名称);如仍不通过,需按照下述《学历、学籍认证办法》要求及时进行学历、学籍认证。
学历、学籍证明方式:
方式一:学历(或学籍)网上验证,见方法。验证成功后,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网上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籍验证,往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验证)。
通过该方式认证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网上验证报告》认证后的PDF格式文件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及内容如下:
邮件主题:考生姓名-学历认证报告;邮件内容:考生姓名、学号(9位数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邮件附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身份证》等。
如果方法1认证失败,请使用方法2
方式二:现场学历认证,方式见。认证成功后将生成《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通过方式二认证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16日前将现场认证报告照片(或彩色扫描件)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和内容与方式一一致。
2.符合我校《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条件的部分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专项说明。
特别说明:
1、已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除按上述要求在邮件中提供学生身份或学历证明、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外,还需将本人常住户口本照片(含曾用名)或公安部出具的常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户籍信息变更,邮件内容为:考生姓名、证件号码(9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
2.2018年9月1日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的自学本科考生,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颁发毕业证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颁发的《自学考试证明》照片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送至本人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自学考试证明,邮件内容为:考生姓名、学号(9位数字)、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3.2018年9月1日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本科学生,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颁发毕业证书的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照片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送至本人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继续教育证书,邮件内容为:考生姓名、学号(9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4.获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高专学历证书2年(毕业至2018年9月1日)及以上、国家认可本科毕业生(交叉学科申请者)、修完所申请专业本科阶段全部核心课程、以同等学力作为本科毕业生报考的考生(MBA、MPA、MEM、教育管理专业申请者除外),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所申请专业本科阶段全部核心课程成绩单照片、学历证明、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送至本人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高职高专辅修证书,邮件内容为:考生姓名、学号(9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
5.目前在读研究生的考生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除按上述要求在邮件中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外,还需将所在研究生院出具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证明照片(须加盖所在研究生院院级培训部门公章)或退学证明照片(须加盖所在研究生院院级培训部门公章)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报考研究生,邮件内容为:考生姓名、学号(9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6.具有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学历的考生,须于2017年12月16日前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国外学历,邮件内容为:考生姓名、报考证号(9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7.报考2018年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退役高校学生专项招生项目”的考生,除按上述要求在邮件中提供学籍或学历证明、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外,还需将本人《男性公民参军批准书》或《女性公民参军批准书》(一般在个人档案中)和《退役军人证》照片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退役高校学生资料,邮件内容为:考生姓名、学籍号(9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8、国防生报名前须经所在选训处同意,并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应届本科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国防生资料,邮件内容为:考生姓名、学号(9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未通过学历(学籍)核查或需提供相关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参加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无需提交)。此外,现场确认时网校头条,还须携带学历(学籍)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到报名点接受查验审核。
天津大学将于10月17日、24日、30日左右分三批公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学历(入学)资格审核不合格考生名单(更新于本通知附件),请考生留意。
附件:学历(学籍)审核不合格人员名单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