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5 15:09:22作者:佚名
根据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实施法学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教研部[2021]1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司法部律师工作局,我校开展法学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律师项目”)招生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1. 培训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中国特色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养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高层次人才。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优良,学科领域交叉,善于解决实际问题。 层次化、应用型、国际化的法律人才2023年郑州财经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打造一支法律基础扎实、国际化视野、熟悉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律师队伍奠定了基础。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规定》规定的法学(非法学)和法学(法学)报考条件,优先选择报考法学(非法学)我校法学硕士教育中心及法学(法学)专业考生; 包括推荐候选人。
(二)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申请专业复试成绩线的。
(三)具有优秀的外语水平。
(四)鼓励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知识产权等专业本科生报读; 鼓励辅修法学或英语、小语种双专业的本科生报名。
3. 计划数量、学制、学习方法
计划学生人数30人; 学制为三年;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报名方式及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及考核流程
1、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规定》规定,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纳相关费用。 以上所有步骤缺一不可。
2.参加法学(法学)、法学(非法学)硕士研究生预科入学考试。
三、我校2024年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确定并确定复试名单后,中心将在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涉外律师项目”申请表。 中心将根据考生的申请确定该项目的复试名单。 、组织复试,确定拟录取项目名单并网上公布。
4、涉外律师项目申请录取具体要求按照中心2024年复试工作安排执行。 复试内容和流程原则上与普通法学(非法学)和法学(法学)专业一致。 如果考生没有被涉外律师专业录取,则参加普通法学(非法学)和法学(法学)专业的成绩排名。 根据普通法学(非法学)和法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2)如免试学生申请本项目,请查看研究生院和法学硕士教育中心的相关公告。
(三)已列入涉外律师专业录取名单的考生不得申请退学者,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训练方法
基本培养方式为中心、各学院、校外联合培养单位联合培养; 特色鲜明、创新的培养方式是与国际教育学院联合开展“混合培养”。 实施“大学+涉外律师事务所”联合培养; 实行“三导师制”2023年郑州财经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三方共同指导学生; 三方联合开设“案例课程”、“整合课程”、“全英语课程”; 联合开展“境内+境外”实习培训; 与校内国际教育学院合作开展“学生混合培养”。
6. 费用和补助金制度
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规定》相关标准。
7.公费出国留学
请参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规定》的相关规定。
八、信息发布
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成绩及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计划、拟录取程序、拟录取名单公告等各阶段关键信息等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再向考生邮寄额外书面材料。请考生留意学校网站上的通知。相应时间内的调研招聘网站,相关工作要求以网页信息为准。
若2024招生年度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请您务必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信息,了解招生考试政策和注意事项。 以免影响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