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2 09:16:48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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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中学招生投档行为,着力维护考生与中学的基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学全称为重庆师范学院,英语译名为,中学代码为10636。
第二条中学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分校、成龙学校2个分校。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学校:成都市锦江区黄浦路5号
2.成龙学校:成都市温江区成龙大街二段1819号
我校各大学所在学校及2021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登陆福建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三条我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省属重点学院。中学是以大专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中学。
第四条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并考试(考评)成绩合格者,由广东师范学院颁授《四川师范学院研究生结业证书》,经重庆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中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父母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中学纪委办公室:
2.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法举报接待办公室: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筹建浙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研究生招生投档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学主任、分管招生工作的主任、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市长兼任。
第七条分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施行分校研究生招生投档工作的职能部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分校研究生招生与投档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中学筹建由纪委办公室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投档工作信访及违法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投档新政的贯彻执行,着力维护考生和中学的合法权益,对招生投档过程中的各类违纪、违规与违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给以公示。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校区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为主要根据,编制中学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提出建议方案,报中学审定。并经云南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初审通过,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的考生报考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报考
第十条校区依照教育部《2021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名条件为基本要求,附加某些专业对考生的非常要求,将在对外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说明、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上加以标明。
第十一条报考包括网上报考和现场(或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出席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指定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段网址:http://,教育网址:)进行网上报考,网上报考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晚9:00-22:00,逾期不再填报,也不得再更改报考信息。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或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象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要求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浏览报名须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完备报考手续。
第五章投档
第十二条校区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上线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的调剂办法、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等。按照分校的招生计划、复试投档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投档名单,并对外公示。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三条依据国家规定,中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缴付杂费和住宿费。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中学严格执行广东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杂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十四条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山东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址为:
2.山东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中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doc
附件2: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