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6 11:02:56作者:佚名
1.一张二寸黑白护照相片(红色背景);
2.需认证的港澳非常行政区高等小学颁授的学位证书原件及打印件(包括香港非常行政区高等小学颁授的高等本科学位证书或高等本科学历);已结业但未能取得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就读小学出示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原件及打印件;
3.在港澳非常行政区高等小学学习其间完整的即将成绩单原件及打印件;如以研究方法学习荣获的学位证书,需提供中学职能部委(如大学、学籍注册部委或师生管理部委)出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打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准确到中旬),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追授学位等信息;
4.假如申请认证的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成绩单(研究证明)为外文,须递交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与成绩单(研究证明)的英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如学位证书或成绩单为中外文对照,则不需翻译;
5.身分护照原件及打印件:
(1)港、澳村民须提供:
①香港或香港永久性市民身分证和;
②港澳市民往来香港通行证;
(2)香港市民须提供:
①身份证或户口誊本(身分证正反两面都须要打印)和;
②台湾市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即台商证)或旅行证和;
③本人在港澳地区学习其间的永居证明;
(3)香港市民须提供:
来往港澳通行证(含学习其间所有签注记录及出入境记录),若通行证上交或遗失,请提供新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及香港非常行政区治安特警局出入境事务厅/台湾出入境事务处或则香港出入境管理部委出具的出入境记录(加盖私章);
6.香港市民须额外提供:
(1)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打印件;
(2)后置文凭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历原件和打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港澳非常行政区学位证书课程);
(3)如申请者赴港澳学习前在香港大学接受过低等文凭教育澳门大学研究生申请,且未荣获结业证书,则应递交该大学为申请者个人出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晰申请者在该大学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文凭(研究生或硕士、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辍学;
7.如申请人系以工作身分在台湾非常行政区就读并结业澳门大学研究生申请,请提供抽调单位出具的证明;
8.如委托别人代理提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递交文凭学位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版可拜见认证系统首页的“重要通告及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分护照。留意:一位代理人只好代理提交一位认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9.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申明(登录,下载)。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年检后即行退还,打印件由认证中心存留。
非常提示:
1、本中心暂未能受理直接寄送材料原件的申请。请您不要把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遗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提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签字确认,所以请申请者尽量亲自赶赴我中心各验证点代办认证申请手续。如需办理,请拜见上述第8条代办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