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3 11:20:40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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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中医考研报到团【骄傲指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部[2022]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硕士研究生复试》《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2〕4号)等文件精神和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在保证安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减少人员数量,跨省流动、集聚,尽可能降低安全风险。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为保证我校2022年研究生复试招生公平、公开、公正,现制定复试招生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科学部署,确保人才选拔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在保证安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严格复试标准,确保招生质量。
4.坚持择优录取,遵循“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缺余优先”的原则。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学术类专业:按照考生报考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术类)复试A区基本考试成绩要求。
2、中医学专业学位相关专业:参照2022年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A区基本考试成绩要求,我校自主划定中医专业学位基本考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35分,英语/思想政治理论课不低于45分,商科1不低于180分。
3、其他专业学位(中医、护理、翻译、法学(法学)、法学(非法学)):按照A区(专业学位)初试成绩对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军人计划”),根据国家下发的“大学生军人计划”总体规模,根据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差值(120%-150%)确定复试名单。
5、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军人计划”)。 申请转入普通计划入学的,初试成绩须符合转入地区相关专业学科类别(专业学位类别)要求。 国家基本初试成绩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休大学生初试加分政策。 即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大学生,符合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加分。 10分。
六、根据国家印发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总体规模和列入生源的名额分配,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是:初试基本要求考试成绩不低于251分。 根据国家向我校下达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总体规模,根据初审成绩和复审差异率(120%- 150%)。
3.复审比例及名单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各二级学科、专业的考试成绩以及生源情况,原则上按120%至150人左右确定复试名单实际招生计划的%。
1、初试成绩达到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2、总成绩排名约为所申请志愿招生计划的120%至150%。
3、考生按总成绩在所报考院校、专业中排名(其中生命科学学院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药理学专业按总分排名)所选专业的研究方向)。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3月28日19:00后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考生请点击查看具体说明)。
四、复试考核形式、复试内容及评分方法
所有复试均采取远程在线复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软硬件准备及操作要求参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研究生复试准备指南》(见后续通知)研究生院网站))。
(一)基础质量审查
基础质量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基础质量审查。
资格审核材料(以下材料需通过我校考生服务系统提交原件PDF扫描件或照片):
1、门票;
2、本科学位证书(往届学生提交);
3、学士学位证书(往届学生提交);
4、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交);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6、本科成绩单(需加盖红章);
7、候选人思想政治情况表(请点击下载附件4,需加盖红章);
8、外语证书:大学英语四级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9、复审诚信承诺书(需个人签名,请点击下载附件5);
10、复试通知书(从考生服务系统下载)。
上述材料原件需在入学时提交备查。 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5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材料评审、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考试(成人应届毕业生、同等学历考生、跨类别中医考生还需参加附加考试) 。
1、专业课笔试。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2012年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查询,采取网上考核的形式。 这部分考核占复试分数权重的30%-40%。 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和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 稍后公布。 考生应妥善保存复试笔试答题卡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并按照学院要求及时提交备查。
2、材料评价包括综合素质材料评价和学术能力材料评价(以下材料均须通过我校考生服务系统以PDF扫描件或原件照片形式提交)。 这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10%,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二)身心健康; (三)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经历。 考生需通过我校考生服务系统上传以下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一)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与能力审核表(附件6请点击下载);
(二)社会实践证明;
(三)获奖证书。
学术能力的评价包括:(1)对以往学习和一贯表现的评价; (二)科研能力评价; (3)实践技能评价。 考生需通过我校考生服务系统上传以下学术能力评价材料:
(一)本科生论文;
(2)本科学习成绩单;
(三)科研状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点击下载附件7);
(4)外语证书:大学英语四级或日语四级考试报告;
(5)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临床随访或实习经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需加盖本科学校印章,请点击下载附件8)或参加临床证明在工作单位工作(往届生需工作单位加盖公章,请点击下载附件9)。
3、综合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听说能力。 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侧重于专业知识基础、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而专业学位研究生则侧重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综合面试采取网上远程面试的形式,每位候选人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这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50%-60%,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
4、复试期间英语作文,报考中医各学科的成人应届毕业生、同等学历、交叉学科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内容复试外,还须修读本科核心课程他们正在申请的专业。 追加考试科目为科目1:“正常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三选一),占50分; 科目二:《内经》(中医史与文学、中医文化专业考生可选择《综合文史》),占50分。 附加测试方式为远程笔试。
(三)复试总分为100分。 复试不合格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关于调整工作
(一)调整原则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2022年A区第一志愿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转专业与第一志愿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同一学科类别内,不得跨类别转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必须为是相同的)。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试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应与转专业国家统一考试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一考试科目涵盖转专业所有统一考试科目,视为是相同的)。
5、中医专业学位转专业均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35分,英语/思想政治理论课不低于45分,商科课程不低于180分 1、考生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转入其他专业。 申请其他专业(包括学术医学学位)的考生不能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6、各转专业的其他具体要求,如考生初试成绩、申请专业等,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7、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转学考生,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等学术水平标准,择优择优转学。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律)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本专业。
九、调整复审实行差额复审,差额比例为120%-200%。
(二)调整程序
根据补充意见要求,调整工作由我校科研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调整流程如下:
1、申请转学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转学系统()申请转学。
2.调整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请考生按照我校规定时间报到。 各专业转专业的具体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公布。 届时,请感兴趣的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报到。
3、学校审核调整学生信息,根据调整原则和各专业调整要求,遴选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4.学校在调整系统中发布复习、复试通知信息。 考生收到学校的审核信息或复试通知后,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整系统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并参加复试。
六、招生工作
一、总分计算方法
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经过加权。 考生总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 录取原则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名额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政治、外语、商科课程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项目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各地区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申请“大学生军人计划”的考生,根据国家发布的“大学生军人计划”总体规模和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参加“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海外支教”村”任职候选人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加分不累计。
(五)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不及格或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核材料的,须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 如果属实,他们将不会被录取。 。
(七)报考成人应届毕业生、同等学历、中医药跨类专业的考生,附加考试科目未通过即不予录取,即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不被录取。 如果附加考试成绩合格,则按上述方法处理2012年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查询,但附加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不计入总分。
(八)拟录取我校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进行。 考生需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各学院招生管理部门。 如果考生体检不符合要求,符合上述材料要求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 入学后将进行复试。 复试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关于复试方式和纪律
1.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录取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宣传监督渠道
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计划、各学院实施细则、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网址为
教研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 传真号码为:。 另,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举报邮箱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项督导电话为:。
9. 复试费用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荐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考生需在考生服务系统中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