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5 14:01:03作者:admin3
1.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
(5)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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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留学的前期过程和一般出国没什么区别,都是先要个人申请学校,拿到offer后再通过学校或者工作单位报名,经过评审批准后国家会承担全部或者大部费用,包括学费、来回机票、生活费。申请及录取流程:1 去查阅公派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 2 查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确定拟申请项目。3 网上注册,选择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地区、申报项目名称、可利4 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填报申请表。 4 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5 向受理单位(含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和互换项目签约院校)提交申请材料,交纳报名、评审费。 派出及国外管理:1 阅读录取文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2 按项目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或自行联系国外院校、取得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3 办理护照及签证,办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缴存保证金。 4 向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上海集训部或广州集训部预订机票,出国。 向驻外使(领)馆报到,交验《资格证书》和《报到证》,领取奖学金生活费。 5 完成学业,预订机票回国。 6 回国内单位报到,填写完整的《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与留学基金委联系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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