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1 09:14:37作者:佚名
事实上,大学学费仍然是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 从本科四年到专科三年计算,学费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部分省份高校上调学费的消息已被多家媒体报道。 这些省份已基本确定涨价方案或启动学费调整程序。 “学费上涨”表明学生学费增加、家长负担增加。 哪些具体学校的学费会上涨? 涨价后学费是多少? 本篇高考网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东北财经大学的学费。 本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 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东北财经大学学费
第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具体标准以入学当年及入学前最新规定为准。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
第九条 学费标准:
(1)汉语言文学专业3700元/人/年;
(2)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100元/人/年;
(三)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万元/人/年;
(四)国际商学院会计金融专业25000元/人/年;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000元/人/年; 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无需向东北财经大学缴纳学费。 需要向国外大学缴纳学费和其他与学习相关的杂费。 具体金额以学生出国当年国外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 学生需要考虑国外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和汇率变化的风险。
(五)其他专业:4500元/人/年。
第十条 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2、东北财经大学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指2018年东北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2019级考生请留意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东北财经大学(国标代码:10173)是财政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学校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第三条:学历: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习四年,学习三至六年; 副学士学位到本科学位为期两年。
第二章 方案说明
第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高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024年西安财经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综合考虑各省份生源情况、学校办学情况、学生就业状况等。毕业生等因素,按省份、专业合理安排招生。 计划。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额的1%,并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实际情况,坚持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公开透明。 原则上,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为调整各地统考在线生不平衡的情况,原则上对平行志愿选拔模式下进行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录取,凡有延迟录取顺序自愿选拔模式下的网校志愿者的,均可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别)计划,选科要求和综合素质档案使用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系及我校官方网站。
第六条 日语专业仅招收日语、英语、俄语、法语考生; 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言考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及国际会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项目、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 其他专业入学后所有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三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七条 本科生修满学业并取得良好成绩,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具体标准以入学当年及入学前最新规定为准。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
第九条 学费标准:
(1)汉语言文学专业3700元/人/年;
(2)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100元/人/年;
(三)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万元/人/年;
(4)国际商学院会计金融专业25000元/人/年;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000元/人/年; 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无需向东北财经大学缴纳学费。 需要向国外大学缴纳学费和其他与学习相关的杂费。 具体金额以学生出国当年国外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 学生需要考虑国外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和汇率变化的风险。
(五)其他专业:4500元/人/年。
第十条 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第十一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2024年西安财经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并提供多种奖学金。 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对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为主要对象的制度。 完善的资金体系。 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年——学年,二等奖学金2500元/人。 年。
第五章 国际合作
第十二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萨里大学合作设立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 设有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直接通过国家高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生。 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英国萨里大学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多所国外一流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高考直接招生范围。考试并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本科教育项目(3+1模式,教育部批准文号:)
本项目为“3+1”模式。 学生必须在中国学习三年。 语言和课程成绩达到国外要求后,将在国外完成最后一年的专业课程学习。 完成国内外课程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文凭、管理学学士学位、科廷大学会计与会计技术商业学士学位。
(二)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
(三)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
(四)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财务管理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
(五)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阿尔斯特大学(又译阿尔斯特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
(六)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阿尔斯特大学(又译阿尔斯特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
上述五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了两种学习模式:
双学位模式。 学生完成国内阶段学习后,达到项目规定的学业标准并达到出国留学所需语言水平的,可自愿申请出国留学; 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符合国内外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入读东北财经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位证书。外国合作大学。
单学位模型。 在中国学习四年并达到成绩和学分要求后,将获得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以实际发布为准。
第六章 入场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德、智、体能力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入场。
第十五条 分批连续自愿提交的,提交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照平行自愿备案批次,备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学校转学比例根据各省志愿模式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平行志愿省份有重大转学且符合相关规定且无重大限制的考生予以录取。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学校应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健康检查。 复试。 复试后无法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对填写非平行志愿表的考生实行“择优优先”的录取规则; 对填写平行志愿表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 没有选择大学的考生将不会被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有关加分、减分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专业招生实行“成绩第一”的规则,不存在“专业等级差”。 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作为专业划分标准。
第二十条 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下列顺序优先: (一)符合下列条件享受高考加分、减分政策的考生:由教育部和各省规定; (二)符合教育部考生规定的“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 (三)有较高职业抱负的候选人; (4)单科成绩(文科科目以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理科科目以数学、语文、外语为基础;非文科、理科科目以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 ;涉外专业以外语、语文、数学为主,涉外专业包括日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国际商学院专业)、金融(国际商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合作办学专业和项目。)
第二十一条 进入内蒙古地区的考生,在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如有退学,不予延期入学; 进入江苏地区的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录取。 排序方法划分专业,以及各专业的学术考试等级要求:可选考试为AB,必考考试为4C。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项目(纳入专业和项目见第五章)无职业志向者不予录取。 要求考生英语成绩115分(含)以上(英语满分未达到150分的省份,按满分76.6%(折算)),在考中需要强化英语学习入学后第一年以及进入大二时,英语水平必须能够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第二十三条 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招生。 专业类别包含的具体专业以学校招生网站和省招生办公室为准。
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将根据个人意愿、学业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有关规定,确定大二的专业。
各专业培养方向的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均按专业标注,不加“培养方向”字样。
对于按具体专业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和项目类型(包括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学校将按具体专业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培养,学生也可以选择参加该专业。 其中,会计专业录取的学生接受普通会计方向的培养。
第二十四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迎新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内地高中班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华侨的录取,按照高等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和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