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7 16:08:53作者:佚名
入场规则
录取规则: 第七条:文、史、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申请东北师范大学的第一志愿。 第一志愿招生人数不足的,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低于本市、自治区的招生规模。 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专业录取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和专业顺序:第一专业与第二专业相差5分,第二专业与第三专业相差3分,其他专业平行选择,有专业志向并服从专业调整等级差1分; 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当所有考生的专业愿望不能满足时,如需进行专业调整,将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2024年预科班大学有哪些学校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并结合相关科目成绩2024年预科班大学有哪些学校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调往其他地方。 专业(免费教育师范专业仅接受免费教育师范专业转学生),直至名额满; 总成绩低于所申请专业录取分数且不符合转学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软件工程、英语(电子商务)、英语(中美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美合作)只招收有专业志向的考生。 第八条 经我校考试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我校出版的《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体育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组织的专业附加考试,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 吉林省专业成绩录取人数占计划招生人数的70%,文化类成绩录取人数占计划招生人数的30%; 外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相关文件录取(考生所在省份以专业成绩为准)如提交申请,将根据文化课成绩录取。 如果您根据文化课程成绩提交,您将根据您的专业成绩被录取。 如果您按照文化体育综合成绩提交,则按照文化体育综合成绩录取。 省内无特殊要求的,按专业成绩录取,按文化课成绩录取)。
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的差距为5分。 第十条 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陆藏族班、内疆新疆高中班、体育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执行。行政管理及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 江苏省考生选修科目成绩要求为AB。 进入该项目的考生将先按成绩(提交分)再按成绩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满一年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经学校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新专业。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批准项目和学校需要考核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国家教育部印发的《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通知》执行。教育部办公厅. 第十四条 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及空缺评估”的合格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按照中国联合招生办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六条 享受学校加分的考生国家政策按加分登记但不分专业,在高考文化中,课程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享受国家规定加分的考生第十七条 在《高考招生》杂志社主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奖的考生,自第一次高考起自愿报考我校,并同时符合我校录取标准。在全省批量被我校录取,满足他们的重大愿望。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