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2 09:17:23作者:佚名
近年来,中国民众深受雾霾困扰。 虽然学术界正在探索治理雾霾的策略,但笔者认为,雾霾并不是我国独有的现象。 审视并及时学习发达国家治霾经验,或许是我国治霾之路上的必经之路。 上世纪中叶,大洋彼岸的美国一度因工业排放、汽车尾气等深陷“雾霾围城”的困境,例如“洛杉矶雾霾事件” 1943年的“多诺拉烟雾”事件、1948年的“多诺拉烟雾”事件、1952年的“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然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美国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控制空气污染方面形成了一套宝贵的经验。过去雾霾治理的失败。
资料显示,除了总结成立专门机构跨区域管理、增加环境治理预算、颁布空气污染防治法、小颗粒物实时监测等雾霾治理措施外,美国还其独特的破解“雾霾迷宫”的方式。 经验是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 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在确定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总量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即排污权,并允许该权利像商品一样买卖。 。 从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减少排放、保护环境的目的。 排放交易机制基于科斯的产权经济学,可以浓缩为十二个字:“定义权利、创造市场、允许交易”。 具体操作分为三个步骤:一是确定一定区域污染物环境容量,即规定一定区域污染物环境容量,即规定一定区域排放总量;二是确定一定区域污染物环境容量,即规定一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三是创建一个交易市场,允许生产者相互交易和转让其排放权。
在具体实践中,美国于1976年开始实施排放交易机制( )。 此后,这一机制逐渐广泛应用于诸多环保领域。 到了20世纪90年代,这一机制逐渐成熟。 其中包括加州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创建的区域清洁空气激励市场(),旨在控制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等污染气体,东北部的二氧化氮预算交易计划洛杉矶雾霾事件,以及新英格兰新罕布什尔州推动的碳排放和纽约州。 其中影响最大、最成功的无疑是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中规定的SO和SO2排放许可证交易计划,俗称“酸雨计划”,该计划已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实施行业。 上述市场或计划均创建了几类统一同质的商品,如铅添加剂、碳和SO2等,并采用完全基于企业排放量(如汽油中铅含量或SO2排放量)的绩效衡量。 方式,这使得企业可以完全灵活地选择铅含量或SO2排放水平以及实现它的手段。 在排放交易机制中,交易完全由私人自愿达成,不需要政府审查或批准相应交易即可生效。 此外,违法风险由卖方承担,买方或信用证或许可证持有人不承担违法风险。 例如,在二氧化硫排放交易机制中,排放许可证的出售者如果未能将其排放量完全覆盖所售许可证所代表的排放量,将面临执法和处罚。 此外,许可证持有者和购买者仍可以主张许可证中所代表的所有权利和利益。 美国排放权交易机制的优点在于,一是可以打造一个信息成本低、灵活高效的污染物交易市场,让能够以较低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获利,从而发挥市场的作用。适者生存; 其次,对于市政管理者来说,排放交易体系使他们能够解决空气污染问题,而无需实施容易滋生寻租团体或对化石燃料征税的复杂许可制度。
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上述排放权交易机制的理论前提是,清洁空气作为一种纯粹的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并具有污染的扩散性。 企业在追求市场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可以凭借大气排放权的零交易成本,任意、掠夺地使用空气,即通过排放大量废气、废物来增加产量。 由此看来,雾霾治理陷入困境的关键在于大气排污权界定不明确。 在美国排放权交易实践中英语作文,企业排放权主要由政府“有形的手”界定,并适当遵循环境法领域的“祖父原则”,即过去的企业生产排放状态具有追溯性,老工厂等现有设施有权继续按照旧标准运营,而新工厂只有在满足新制定的更严格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建立。 此外,美国的排放交易机制是基于大气排放许可证制度。 1971年颁布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控制六种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并限制排放总量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在排污权交易机制中洛杉矶雾霾事件,赋予排污权许可证稳定的法律地位极为重要,而排污权的初始分配又是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公平分配的问题,即还有完全排污权交易的问题。 关键是这个机制能否得到合理性和公众认可。
(本文作者为吉林大学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