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6 08:04:51作者:佚名
哈尔滨德强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院全称:哈尔滨德强商学院。学院位于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9号。是由哈尔滨商业大学主办、黑龙江德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独立学院。2008年9月,教育部批准原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学院由独立学院转制为独立民办本科院校,更名为哈尔滨德强商学院。学院代码:13298。 第二条:学生学习结束后,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哈尔滨德强商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和专科毕业证书。哈尔滨德强商学院还将向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位。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招生规则 第三条: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第四条:按专业录取时,根据我院各专业具体情况哈尔滨德强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不能满足第一志愿的留学之路,按照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第一志愿的,按照其他规定录取。第三个选择被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考生的专业愿望不能满足且考生进行专业调整时,将随机转入未完全录取的专业。第五条:我院对入学考生的专业安排不设置专业分差,按专业优先顺序录取。对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将根据成绩、报考专业体检是否受限、综合素质等因素分配专业。第六条 英语、日语(计算机应用)、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教学)专业仅招收英语考生。日语专业招收日语或英语考生。俄语专业招收俄语或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言不限。第七条 学院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应向省(市)招生计划部门和省招生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第八条 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第九条:我院承认学生所在省、市确定的加分政策。奖励积分仅在候选人提交申请时有效。考生的专业作业按原成绩排名,不享受加分。第三章其他第十条学校建立奖学金制度。第十一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hrbtc。 com 电子邮件:@163。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9号 邮政编码:招生热线:0451—,,招生办公室电话:-哈尔滨德强学校,(传真)